煙臺涉事居委會的相關工作人員涉嫌刁難那女士辦理殘疾證的行為已違背了中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精神,理應迅速整改。
齊魯網報道,山東煙臺市民那女士最近遭遇了這樣一件煩心事。前不久,因母親有精神疾病,那女士想辦理殘疾證,而辦證第一步是提交申請,填寫評殘表。對此,芝罘區宮家島居委會工作人員說領表要領導批條,領導則說不需要,扯皮的結果是她跑了七八天也沒有拿到表。及至她微博舉報后,工作人員對那女士更為不滿,要求她道歉,還說“你這尋常老百姓夠厲害”。
有些基層辦事部門設置門檻,百般刁難,市民舉報后,非但不思悔改,反而更加肆無忌憚,認為市民舉報侵犯了他們的個人權利。這樣的辦事人員,如果不洗心革面,只會給市民添堵,加劇政府與民眾的矛盾。
一張評殘表,只是辦理殘疾證的第一步,相當于市民提交的個人信息總匯。既然個人材料已經齊備,為什么不能痛痛快快地發放表格,怎么就還要“領導批條”?
退一步說,即便對市民提交的信息有疑問,居委會人員為什么不能下去調查核實?要知道,居委會是政府辦事機構的最前端觸角,其理應與所在地居民“打成一片”,對其知根知底。但涉事居委會卻不僅不了解那女士的情況,當其來辦證時還不主動交代清楚辦證需要的材料,甚至拒與居委會領導溝通,在機構內部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導致那女士產生辦證無望的無助心理。一個小小居委會,攏共就幾人,怎么就養成了如此衙門作風,官僚習氣!
理性而言,那女士的舉報原本可作為一次改進工作的絕佳機會,然而,涉事居委會的相關工作人員反而加劇了與那女士的“矛盾”,讓那女士感覺到委屈。報道稱,“這一番折騰,讓那女士心里很不是滋味,‘感覺太委屈了,真的太委屈了,辦個評殘表怎么就這么費勁呢?’”
近年來,各地都在認真貫徹黨的群眾路線,權為民所用,積極回應社會關切。這種積極的變化也贏得了民眾由衷的稱贊。十九大報告也再次非常明確地提出,各級黨政機關“要堅持把人民群眾的小事當作自己的大事,從人民群眾關心的事情做起,從讓人民群眾滿意的事情做起。”
今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提出,要把“浙江省‘最多跑一次’經驗做法”作為典型經驗之一向全國全面推廣。
什么是“最多跑一次”?一個重要的表現就是,把辦事的“窗口”當作改革的“主場”,將民眾的“一件事”落實為政府服務的“一次結”,變“民眾跑”為“干部跑”“數據跑”,變“反復跑、多頭跑”為“最多跑一次”。
就此而言,煙臺涉事居委會的相關工作人員涉嫌刁難那女士辦理殘疾證的行為則已違背了中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精神,理應迅速整改,并向當事人及社會公開道歉。
說到底,市民的舉報,不過是一種無奈之舉,毫無“厲害”之處,如果真的“夠厲害”,則領導的批條早就拿到了。事實上,這或許是一條有價值的線索,有關部門不妨順藤摸瓜,深入調查,查查其中究竟有沒有違規違法行為。如若查實,該處分的處分,該懲罰的懲罰,絕不姑息養奸。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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