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拿著處方到醫院附近藥店買藥,購買的藥品價格高,而且不能報銷,無疑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醫改功效的作用。
有人去醫院看病,收到兩張藥方,一張在醫院內拿藥,可用醫保;另一張要到外面的藥店拿藥,不能報銷。有的醫院甚至開不出藥,直接要患者到藥店買……近日,“外掛藥店”現象給患者帶來拿藥不便、不能報銷甚至藥價昂貴的問題,引發媒體關注。
近年來,為了遏制藥品過度使用、緩解患者看病貴的問題,國家通過引入“藥品零加成”、控制藥品占病人總費用的比例(藥占比)以及國家醫保政策保障基本醫療等舉措,規定醫院藥房只允許有1500到2000種左右藥品引進,多為醫保范圍內的基本藥品。但是,看病需要的不同名稱和規格的各種藥品,加起來可能有十萬余種,醫院內部的藥房無法滿足所有病人的需求。由此,院外藥店就成了替補隊員。
外掛藥房加重醫患雙方負擔
“外掛藥房”雖然使醫院符合國家對于藥占比以及醫保保障基本醫療和藥品零加成的要求,但是在實施過程中,對于患者或是醫生都很不方便。
據報道,雖然不排除個別醫生會介紹患者到熟悉的藥店買藥,其中可能會有利益輸送,但這絕對不是主流。
如今,醫院對于醫生執業管理非常嚴格,不允許醫生開大處方,也不允許醫生與醫藥代表有不正當的往來,一旦發現醫生違規就會嚴格處罰。涉事醫生不僅會被扣錢,還有停業風險。在這種情況下,很少有醫生去冒險。但是,大多數患者在醫生解釋后,仍會有很大的疑惑,認為這是醫生為了斂財而推用政策解釋。這極大加劇了醫患糾紛的風險。
對患者來說,院外買藥更是極大地加重了負擔。一些患者對于看病得到處方后,再去其他地方買藥的這種方式非常不滿。而且,院外拿藥無法報銷,增加了患者的經濟負擔。此外,醫院外買藥沒有醫院篩選,很多患者在外邊買藥可能會買到價格虛高的藥品甚至假藥。
開展醫療體制改革的目的,原本是為了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患者的負擔。而像這樣患者拿著處方到醫院附近藥店買藥,購買的藥品價格高,而且不能報銷,無疑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醫改功效的作用。換句話說,此舉既刮走了患者利益,又刮傷了醫改功效。
三醫聯動推進醫療改革
要解決“外掛藥房”現象,首先要完善藥占比考核機制。國家對藥占比有硬性指標要求,但這個指標應當綜合考慮不同科室的病患、疾病特點、醫院的定位等,不能因噎廢食。在通過藥占比調節用藥達到一定效果之后,就應當適當放開指標,由科室、醫院等逐層上報審批,結合其自身特色來進行藥占比的考核。
其次是三醫聯動推進醫療改革。醫療改革的終極目的,是為了讓患者能夠“多快好省”地看病治病,而不是增添他們看病的麻煩和成本。雖然藥品零加成政策落地,但其實施起來還需要醫療、醫藥、醫保,三醫聯動推進醫療改革。
就醫藥方面來說,需要保障藥品供應,需要了解醫療一線的需求,避免缺貨。從醫療角度入手,要明白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是手段,但不是目的。在醫保這一方面,推動醫保限額同時,引導臨床合理治療、用藥。僅從醫藥入手取消藥品加成是不夠的,同時需要聯動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手段。當下變相的“以藥養醫”尚未杜絕,只有“三醫”聯動,才能從各個環節杜絕“外掛藥房”現象發生。
最后,要建立互聯網零售藥品平臺。政府應引導企業建立互聯網零售藥品平臺,平臺由藥店入駐,對藥店資質進行核查。醫院、醫生將需要的藥品推薦給平臺,平臺可視實際情況對擁有所需稀少藥品的藥店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該平臺杜絕了基于地理位置近所可能導致的醫生和藥店勾結的現象,也防止了藥店虛假報價,給了患者更多的信息和自主選擇權。成功的平臺可在醫院推廣,方便醫生和患者。如果是處方藥,則需要平臺與電子病歷掛鉤。
綜合來說,外掛藥房有多方面的成因。在目前的政策下,它解決了一部分人“用藥難”的問題,但也帶來了成本不可控的問題。解決外掛藥房的問題,還需要進一步深化醫改,真正為患者謀福利。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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