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5月5日《華商報》報道,“五一”期間,家住陜西西安城西棗園路附近的張先生和樓下一家網紅餐廳起了爭執。原因是,服務員拿手機拍張先生和家人吃飯,且在平臺上直播。有律師表示,如果商家直播具有營利目的,就侵犯了肖像權。即使不以營利為目的,未經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除非具有阻卻違法事由,否則也構成侵犯肖像權。
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每個人隨時都可能成為他人拍攝視頻的主角,甚至成為被直播對象。尤其是一些商家的直播,讓消費者“防不勝防”。記者搜索到的一些商家直播畫面就顯示,有的餐廳為了店面宣傳,直播食客吃相,引發網友圍觀;有的健身房直播一些女性顧客的形體動作,以吸引眼球……
“隨意播”涉嫌對他人權益的不法侵害。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有律師警示,酒店、餐廳偷拍偷錄等行為構成侵犯他人隱私權,造成惡劣影響的還可追究偷拍偷錄者的刑事責任。
從安全角度來看,“隨意播”可能給當事人帶來干擾。比如,會泄露被直播人的行蹤乃至隱私,一旦被別有用心之人掌握,無疑會給當事者帶來安全隱患;很多人對“被上傳”“被圍觀”完全不知情,甚至被當成他人的談資,從而給其帶來負面影響。
謹防“隨意播”成“侵權播”,一方面,拍攝者要增強法律意識。商家借助直播給自己做宣傳,前提是必須尊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獲得消費者的許可;另一方面,直播平臺應做好相關警示,加強對播出內容的審核,不給“隨意播”提供便捷通道。
而被侵權者也應增強維權意識。面對商家的不法侵害,消費者有權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也可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舉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個人而言,在大街上、旅游景區等公共場合進行直播,也須增強法律意識,不要給他人帶來不快,更不能侵犯其合法權益。
類似亂象也提醒相關部門,要及時替消費者撐腰,把問題解決在萌芽時。
(新媒體責編:wb001)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E-mail:[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