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最高立法機關的三次審議,社會各界關注的《疫苗管理法》將從今年12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對疫苗管理進行的專門立法,對疫苗實行了最嚴格的管理制度,對違法者施以最嚴厲的處罰。
疫苗關系人民群眾健康,關系千家萬戶幸福,關系公共衛生安全和國家安全。2018年,長春長生生物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等問題疫苗案件,暴露出我國疫苗生產使用等環節監管存在漏洞和風險隱患,引起社會輿論的持續關注。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疫苗安全問題,提出進一步完善疫苗的管理制度。歷經半年多的審議,《疫苗管理法》即將實施。
問題疫苗案件之所以發生,既源于疫苗生產者逐利枉法、大賺“黑心錢”,也因為監管不到位、制度存在缺陷。為此,即將施行《疫苗管理法》將分散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中的規定,集合、整合成一部法律,對疫苗研制、生產、流通、預防接種的全過程提出了相關的制度和規定,彰顯了法律的權威性。
將于12月1日開始實施的《疫苗管理法》在疫苗研制、生產、管理等方面明確了法律責任,例如實行疫苗全程電子追溯制度、疫苗生產嚴格準入制度、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制度、疫苗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等。通過審議,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罰款進一步提高,如生產、銷售的疫苗屬于假藥的,最高罰款從相應貨值金額30倍增加至50倍,屬于劣藥的,最高罰款從20倍增加至30倍。針對有嚴重違法行為的責任人員,也增加規定了行政拘留等懲罰。
《疫苗管理法》充分體現了“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的立法宗旨。這部被稱為“史上最嚴的疫苗管理法”,將進一步促進我國疫苗質量的提升,增強人民群眾對疫苗安全的信心。
疫苗質量安全是系統工程,有了“最嚴”的法律,還需要“最嚴”的執法。《疫苗管理法》的施行,讓疫苗安全成為不可觸碰的“紅線”。而在法律實施的過程中,還需要改革完善相關監管與執法機制、制度;還需要嚴格執法、提高違法成本,加快完善疫苗藥品監管長效機制,為維護廣大人民身體健康提供堅實有力的保障。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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