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小心發生剮蹭,處理事故的交警是否可以查閱車主的手機通話記錄?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作年度工作報告,報告提及,地方性法規“賦權”交警部門查閱、復制車主通信記錄“不符合保護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原則和精神”,超出立法權限,相關規定經指出后被修改。
交警查通話記錄,可能感覺有點怪,但類似執法舉動在有些地方的實踐中卻并不鮮見。據南都此前報道,甘肅、內蒙古等地的地方性法規均對此有明確授權,而且從一些實踐需求來看,似乎也說得過去:開車時打電話是導致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相關法規也對駕駛機動車接打手機的行為明令禁止,查閱車禍發生時車主的通話記錄可能屬于證明其是否違法的最便捷方式。更何況在甘肅、內蒙古等地,交警執法時一度手握地方人大的立法“授權”。
但此番全國人大的備案審查對此給出了明確的態度: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憲法保護,除非因國家安全或刑事偵查需要并經合法程序,顯然普通車輛剮蹭不屬于例外情況。
當然,交通事故的調查和處理,也可能會涉及交通肇事等刑事追究,類似情況已屬于上位法“刑事偵查授權”的范疇,無須地方立法的額外加碼。對交通事故進行調查,不區分一般違法和刑事犯罪,在具體執法措施選擇上“就高不就低”,是執法權力的自然擴張。公安機關身兼普通治安執法與刑事偵查職能,在權力行使過程中出于操作便利而有相關需要,地方性立法為此提供授權,卻忽視了與上位法的沖突,以及對公民合法權益的有效尊重和保障,個中原因頗值得反思。
來自地方的部門立法,可能會試圖讓法律法規更具有操作性,但同時也不可避免地讓一些部門利益摻雜其中,讓執法操作面臨“于法無據”的考驗,這就需要備案審查機制常態而有效的激活和運轉來把關。“法無授權不可為”,執法操作須于法有據。對那些明顯有違憲法與法律的規范性文件,通過各種方式不斷復盤和審視,對那些哪怕用起來稱手但可能不符合現代法治原則的做法亮明態度,更能體現國家治理現代化轉型的決心與魄力。
不僅是交警查通話記錄的地方“賦權”被認定違法,還有一些“地方人大的主任會議代行常委會職權、對逮捕人大代表給出許可”也被認定違法,備案審查機制的具體實踐讓公眾和社會得以看到人大監督的力度和必要性。從數據來看,相較于首次報告,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規范性文件備案數大幅增加,增長近一倍。從具有標志性的備案審查案例,到日趨常態化的人大備案審查監督,讓公眾得以看到人大監督的可貴剛性。
“只要是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機關屬于人大監督對象,這些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就都應當納入人大備案審查范圍”“建立健全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報告制度,目的就是要把‘一府一委兩院’所有規范公民、法人權利義務關系的規范性文件都納入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范圍”,備案審查在審查范圍上的全覆蓋,體現的是激活人大監督的誠意與決心。對“交警查通話記錄”等地方“賦權”的果斷糾錯,正是通過監督個案來貫徹和充實人大監督的制度內涵。
(新媒體責編:zfy2019)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E-mail:[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