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說是“不救”,倒不如說是在戰略上向新能源調控。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以下簡稱:《車輛購置稅法》),該法將于2019年7月1日起實施。與此同時,已實行了約18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也將廢止。
財政部部長劉昆介紹稱,“車輛購置稅對組織財政收入、促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引導汽車產業健康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根據《暫行條例》,自2001年1月1日起,對購置汽車、摩托車等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車輛購置稅。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計征,稅率為10%。《暫行條例》施行以來,車輛購置稅運行比較平穩。2001年至2017年,全國累計征收車輛購置稅26214億元,年均增長17%,其中2017年征收車輛購置稅3281億元。
此前,為了提振車市,車輛購置稅曾多次被調整。2009年1月,我國首次推出1.6L及以下排量車型購置稅減半政策,2009年中國車市銷量同比大漲46.15%,但該優惠政策從2011年開始予以取消。2015年10月底,1.6升以下排量乘用車購置稅減半政策出爐,同年車市同比增幅達到14.93%。2017年開始,我國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逐步取消,即從5%加到7.5%,2018年1月開始再由7.5%加回至原10%水平。
在如今低迷的車市環境下,有消息稱國家發改委及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曾向相關部門作出將部分排量車輛購置稅由10%降低至5%的提議,但很快兩者雙雙予以否認。如今隨著《車輛購置稅法》的正式通過,車輛購置稅減半的希望也被徹底澆滅。因為《車輛購置稅法》第四條明確,車輛購置稅的稅率依舊為10%,這與當前的車輛購置稅率一致。
《車輛購置稅法》的發布,意味著購置稅征收從現行的條例級別上升為了法律級別,這意味著以后要更改將會變得相當困難。業內分析認為,減免車輛購置稅帶來的效果相當明顯,但卻只能對車市產生短期刺激,長期而言則以透支車市消費能力為代價,影響當前中國車市增長的原因眾多,僅僅通過購置稅減免這個措施已經再難真正提振車市。
值得一提的是,“新能源汽車免稅”并未被寫入《車輛購置稅法》,國務院對此表示,“由于對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免征期至2020年底,屬于階段性政策,不宜在車輛購置稅法中作出安排。”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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