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運輸廳15日透露,為打擊非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進一步加強河北省收費公路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河北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統一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規范收費公路貨運車輛計重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15日透露,為打擊非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進一步加強河北省收費公路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河北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統一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規范收費公路貨運車輛計重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19年2月1日零時起執行。
據了解,該《通知》由河北省交通運輸廳、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公安廳、河北省財政廳聯合印發。其中,對超限超載車輛計重收費中車貨總重量限值部分進行了調整,其他部分計費方式和標準均未變化;對大件運輸車輛的計費方式有所調整。
《通知》對于非法超限超載車輛車貨總重量限值部分計費方式進行了調整,將非法超限超載車輛車貨總重量限值部分按遞減后費率計費調整為按基本費率計費。
《通知》對大件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標準和計費方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有關要求進行調整。《通知》提出,外輪廓尺寸超限車貨總重量不超限的大件運輸車輛: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按正常車輛計重收費,享受優惠政策;未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按基本費率計費。車貨總重量超限的大件運輸車輛: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不屬于違法超限車輛,按基本費率計費;未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按“非法超限車輛計費方式”計費。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舉例,若按貨運車輛行駛100公里高速公路,高速公路計重收費基本費率0.07元/噸·公里為例。兩軸貨車,車貨總重量限值18噸。當車貨總重為18噸,正常交費114.4元,享受優惠11.6元;當車貨總重超過18噸后,車貨總重量限值部分(18噸)交費126元,不再享受11.6元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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