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絡上形同“趕集”公開販賣 免責規定往往讓消費者問責無門
我國已發行超過4億張信用卡,每年通過信用卡交易的資金總額超過13萬億元。在多數人對其安全性抱有較大信心的同時,銀行信用卡客戶數據泄露現象卻頗為嚴重,一條條包括姓名、電話、地址、工作單位、開戶行等完整隱私的信用卡開戶數據,在網絡上形同“趕集”公開販賣。而種種例外條款、免責規定,往往讓消費者問責無門。
記者近日使用QQ群查找功能,搜索“電話銷售”這一關鍵詞,找到約200個有“數據交流”功能的QQ群。搜索“銀行數據”,參與人數多達數百人、交易活躍的群至少有30個。據介紹,這些正是信用卡信息交易的“黑市”。
驗證:信息確為真實
在其中一個名為“電話銷售數據貨源”的QQ交流群,記者以求購者身份,很快就從一位賣家處獲得了“供試用驗真”的銀行信用卡客戶數據。在這份數據中,工農中建交等多家商業銀行的200名客戶信息均在列,包括持卡人姓名、移動電話以及家庭住址、開戶銀行。
這些隱私信息是否真實有效?記者撥打了其中一位安徽省合肥市的持卡人盛某某的電話,經其確認,自己確是在交通銀行安徽分行某營業部申請辦理了太平洋信用卡。而家住合肥市蜀山區某街道、在該市旅游局工作的其他信息,也與其本人提供的身份證明相符。經一一致電確認,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的數十位持卡人也表示,已泄露的客戶信息真實有效。
至于價格,多位“信息販子”均表示,根據個人信息“品質”的不同,價格也分為“三六九等”,每條價格從2分錢到5元錢不等。例如,最新信用卡開戶數據按照0.5元一條出售;已經出售過一次的二手數據,可以便宜到0.35元一條。
銀行“內鬼”倒賣
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商業銀行未經客戶授權,不得將客戶相關信息用于本行信用卡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但記者調查發現,種種規定屢成“一紙空文”,導致大量客戶信息被泄露。
銀行“內鬼”倒賣。知情人士介紹,每條個人信息被提交給銀行后,要經過支行、分行、信用卡中心等多個環節,經手人員眾多。平安銀行信用卡中心原職員余某,就曾因將掌握的600余份客戶信息出售被判刑。
銀行轉手給“合作公司”。一些信息販子透露,有相當部分的信息并非銀行直接泄露,而來自與銀行有合作關系的企業。
此外,不少信用卡申請合同還約定,銀行對這些合作機構只“督促保護信息”,不對這部分信息的安全承擔保密義務。
據央行上海分行通報,江蘇銀行上海分行就曾將3.2萬份客戶的個人信用信息透露給第三方理財機構,被責令整改。
小心: 保密承諾有“例外條款”
據記者了解,現在辦理信用卡的合同基本都是各銀行自己的版本,沒有統一的格式合同。合同中銀行是否要做信息保密承諾以及如何利用客戶信息,目前尚無任何規定。
不少消費者反映,辦卡時填寫的表格密密麻麻,從沒仔細看過每一條條款。
事實上,與保險、超市、網站等合作方“共享個人信息”等字樣往往置于合同不起眼位置。“信用卡申領合同的條款上百條,內容晦澀,而且你想辦信用卡,不管什么條款,就只能簽字同意。”正在上海一家股份制銀行辦卡的王宇說。
“消費者往往在不知情中就授權將自己的信息轉手,遭泄露信息的消費者如果想追責,這些免責條款反而成了擋箭牌。”上海華榮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許峰說。
(新媒體責編: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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