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浙江省公路條例》,明確將“高速公路免費清障救援”納入了地方性法規。
《條例》中指出,今年9月1日起,對停留在主線上的故障車輛、事故車輛,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及時免費拖曳、牽引至最近出口外的臨時停放處,司乘人員應當予以配合。
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者承擔拖曳、牽引費用的事項,應當在高速公路特許經營協議中予以明確。而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以及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者不得限定故障車輛、事故車輛當事人到其指定單位修理車輛。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任亦秋表示,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經研究認為,高速公路服務應當遵循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準則,免費清障救援有助于有效保障高速公路主線安全暢通,費用由企業承擔還是由政府承擔的問題應當在高速公路特許經營協議中事先明確。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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