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有貨車司機做出喝藥自殺、自殘等極端行為,是否意味著執法中存在僵化冷漠等問題?比如,面對執法爭議,是否有暢通的申訴與復議機制?再比如,有全國人大代表稱去年全國交通罰款高達3000億元,有些路口的違章罰款累計過億,是否存在“罰款創收”“以罰代管”?
交通執法部門應該這樣“學黨史辦實事”
據媒體報道,山東一名貨車司機送貨去廣東,途經各省超限檢查站都正常通過,但在廣東清遠一個超限站被判定超重一噸多,面臨罰款、扣分處罰。司機多次要求復磅均被拒絕,撥打投訴電話被告知“不接受投訴”。最終,司機割傷左臂自殘后才被允許復磅,顯示超重不足一噸,未達處罰標準。
最近一段時間,交通執法引發的爭議還有多起。在廣東佛山,一個高速路口疑因標志標線設計不合理,一年內有18余萬人違章被罰,被稱為“印鈔機路口”;在河北唐山,一名貨車司機因定位系統“掉線”被執法人員告知要罰款2000元后,服毒不幸身亡。
從一些司機的吐槽看,動輒罰款、罰款過重、僵硬冷漠、投訴無門等交通執法亂象,在高速公路四通八達的今天,已成為物流堵點和數千萬貨運司機痛點。
怎么看怎么辦?正在全黨開展的黨史學習教育已經給出了答案。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史學習教育動員大會上強調,要切實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要把學習黨史同總結經驗、觀照現實、推動工作結合起來,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開展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把學習成效轉化為工作動力和成效,防止學習和工作“兩張皮”。
對有交通執法權的相關部門來說,“學黨史辦實事”,就應該切實檢視、整改執法亂象,把民生堵點痛點,當做為群眾辦實事的“發力點”。
“學黨史辦實事”不是口號是行動。交通執法要體現以人民為中心,就要看一看執法行為是否做到了順民心、厚民生。一方面,要深入調查相關個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及時糾正錯誤,實事求是解決問題,并依法依規處理相關責任人;另一方面,要從個案中尋找共性,對照“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要求,全面檢視交通執法領域存在的問題。
比如,接連有貨車司機做出喝藥自殺、自殘等極端行為,是否意味著執法中存在僵化冷漠等問題?比如,面對執法爭議,是否有暢通的申訴與復議機制?再比如,有全國人大代表稱去年全國交通罰款高達3000億元,有些路口的違章罰款累計過億,是否存在“罰款創收”“以罰代管”?
對于這些人民群眾高度關注的問題,有交通執法權的相關部門,都要通過正在進行的黨史學習教育尤其是“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進行徹底的檢討和糾正。通過深刻的自我檢視、整頓排查,找回交通執法的初心,切實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題。
令人欣慰的是,公安部已經有態度。日前在成都召開的全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會議上,公安部強調:要深化黨史學習教育,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深化為民理念,堅持寬嚴相濟,進一步規范交警執法處罰,嚴禁過度執法、逐利執法、粗暴執法;要規范、合理設置道路交通技術監控設備,主動征求社會意見,對設置、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排查整改。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公眾樂于看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積極態度,更希望通過“學黨史辦實事”根除痼疾,消除堵點痛點。
(新媒體責編:xmtq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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