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15時左右,河北省邯鄲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叢臺一大隊五中隊民警在開展酒駕醉駕治理工作時,一輛白色轎車在距離檢測點150米處欲掉頭,執勤民警立即上前將其攔停。
駕駛人是一名50多歲的男子,民警讓他出示行駛證、駕駛證,他稱自己未隨身攜帶,說完走開了。民警將男子攔住,再次詢問是否有證件時,他沉默以對。隨后,民警在車上發現了相關證件,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在酒精檢測過程中,駕駛人王某鼓著腮,用口頂著測管不吹氣。在民警警告教育下,王某敷衍著吹了9次。民警嚴厲警告他要配合執法,王某堅稱,他已配合吹氣。民警帶男子進行抽血檢測,結果顯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5毫克/100毫升,屬于酒后駕駛。警方依法給予王某罰款100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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