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港航企業共渡難關,近日,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港航企業發展的實施方案》(廈府辦〔2020〕12號),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明確,對廈門港集裝箱貨物的貨物港務費和港口設施保安費全免;對在廈門港引航的所有船舶在《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修訂降低廈門港部分港口收費標準的通知》(廈府〔2019〕131號)的基礎上再打五折收費,對6萬凈噸以上的集裝箱船舶,按凈噸6萬噸封頂計收引航費;對國際中轉、內支線中轉的外貿集裝箱港口作業包干費(集裝箱裝卸船作業)按照各航運企業與港口經營企業簽署協議的收費標準降低10%計收;對租用政府性經營或國有企業經營的停車場的集裝箱拖車企業,停車費2月份全免、3~4月份減半。
《方案》執行期限為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其中“船舶引航費收費標準減半”從方案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國家、省、市、區另有規定的,按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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