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江航運公安局南通分局成功摧毀一個收購、運輸、販賣長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犯罪團伙,一舉偵破非法捕撈水產品案31起,帶破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案69起,抓獲并采取強制措施17人,查獲涉案船舶3艘、非法捕撈漁具14套,已查明涉案非法漁獲物8500公斤,涉案價值近93萬元。
追查捕運銷犯罪利益鏈
6月21日,南通分局啟東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宏華碼頭附近水域巡邏時,發現兩艘漁船正在進行非法捕撈作業。民警隨即上前展開堵截查緝,現場抓獲李某洛、李某軍等非法捕撈犯罪嫌疑人6名。
南通分局迅速組建工作專班開展偵查工作。經綜合研判,專案組發現有伙人長期在南通啟東、上海崇明兩地從事餐飲銷售長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重大犯罪線索,鎖定以施某某、曹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為下一步延伸打擊起到關鍵作用。
斬斷跨區域收購運輸鏈
根據專案組前期掌握情況,施某某、曹某某等人多次將收來的長江非法捕撈漁獲物用小艇過駁上岸,全程冷鏈運輸至浙江和上海地區的水產批發市場交貨。專案組循線追蹤并逐一制定抓捕方案。
7月19日晚,抓捕小組在啟東公安、漁政部門配合下,兵分多路開展收網行動,一舉抓獲施某某、曹某某等犯罪團伙成員6人,現場查獲運輸漁獲物專用廂式貨車1輛,斬斷了這條非法捕撈產業鏈中的跨區域收購運輸鏈。
深挖餐飲市場販賣鏈
專案組深挖細查,堅決斬斷非法捕撈產業鏈中的餐飲市場販售鏈。專案組偵查中獲悉,該案中運至浙江和上海的冰鮮水產固定由馮某某、陳某某牽線銷售。7月23日、27日,專案組在浙江、上海公安機關的大力配合下,先后將馮某某、陳某某抓獲歸案。
經查,2人明知長江梅童魚、白蝦等為禁漁期通過非法捕撈方式所得的漁獲物,仍將其銷至慈溪、上海當地的農貿市場進行水產批發或零售獲利。陳某某自2020年3月起,累計販賣非法漁獲物1650公斤,涉案價值32.7萬元。馮某某自2020年5月起,累計販賣非法漁獲物7000公斤,涉案價值近57萬元。
此外,專案組通過工作鎖定啟東當地3家涉嫌銷售“野生江鮮”的餐飲店。3家餐飲店所售長江梅童魚、白蝦等非法漁獲物均從施某輝犯罪團伙中的施某某手中收購,共計購入非法漁獲物150余公斤,銷售所得分別為6000至20000元不等。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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