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黃岡海事處依法調查處理了一起船舶使用大功率電臺違法行為。
13日上午,黃岡海事處蘭溪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在對“皖遠洋**”輪開展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該輪船舶配備了一臺與證書不相符的無線電臺。“這個電臺看起來超過了25W,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相關條款,所以我們讓船方拆掉,然后把該電臺送到做進一步調查。”執法人員介紹。
一天后,黃石通信局通過電臺功率檢測儀對所拆除電臺進行了檢測,發現該電臺功率高達92W。“這么高的功率,會對長江水上無線電信號造成極大干擾,影響正常的通信秩序,影響船舶航行的正常交流,進而對船舶航行安全帶來危害,是明令禁止的。”執法人員表示。
對此,黃岡海事處相關負責人提示,廣大船員朋友們要自覺遵守相關規定,使用正規船用電臺,文明使用電臺,保持信道通暢,營造良好的通訊環境。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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