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泰州海事局組織相關單位召開了安全協調會,共商二墩港過駁區試運行期間安全管理事宜。泰州海事局彭樹林副局長、鎮江交通局、揚州江都海事處、過駁區管理公司等相關負部門責人參加。
會前,各方乘海巡艇巡查了過駁區試運行情況,直觀的查看了過駁區存在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隱患。隨后,各方在蘇海事#38躉船召開安全協調會,各方認真總結了目前存在的問題。一是公司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公司無調度管理,過駁區內大型黃砂船舶無序錨泊,任意占用通航分道,小型船舶隨意橫越,浮吊作業秩序混亂。二是非法作業屢禁不止。超載,礙航、夜間、水砂船過駁作業現象明顯,嚴重威脅水上通航安全,極易引發水上交通事故。三是各項配套設施未健全。未按規定配備正規交通艇且未在南岸選址上下人員,滋生“三無”交通船隱患,極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未配備專用航標、正規供油船,垃圾接收船、殘油接收船、辦公場所等配套服務設施。
針對試運行暴露出的問題,各方共商對策并達成一致意見。一是公司建章立制。制定過駁區安全管理辦法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禁止浮吊夜間、惡劣天氣、高洪水位期間作業,禁止超載、礙航、水砂船過駁作業;明確獎懲制度,對違規浮吊實施停業整頓,直至勒令退出市場處罰等。二是履行設計方案要求。公司按設計方案要求,設置過駁區浮筒、通道、調度、配套設施等設置,浮筒設置與服務區、取水口、航道等保持安全距離。三是建立健全配套設施。配備正規交通船,并從南岸側選址上下人員,杜絕“三無”交通船隱患。實現交通船、供油船、垃圾接收、殘油接收、CCTV系統、理貨、管理公司現場辦公場所等正規化運行。四是嚴格公司調度管理。成立調度中心,科學集中調度,嚴控大船總量。無作業計劃船舶按方案規定到安全水域錨泊,嚴格防范因船舶密度大導致的水上交通事故險情,確保航行、作業秩序安全穩定。五是盡快統一浮吊編號。嚴格準入標準,清退非法浮吊,按照“只出不進,只減不增”的原則,公司對準入的浮吊進行統一編號,并報海事備案。六是嚴格水上綜合執法。暢通信息溝通機制,依托水上綜合執法,加大船舶、浮吊違章查處力度,對拒不服從管理的浮吊、船舶實行黑名單制度,驅離過駁區水域。
長期以來,過駁區一直是水上事險情故的“高發區”和“重災區”,泰州海事局將不忘初心再發力,努力將二墩港過駁區打造成水上安全監管的示范區。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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