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北海海事法院收到“東方華信16”輪全體船員送來的一面題為:“細心耐心 明理釋法 司法為民 實現公平正義”的錦旗,感謝防城港法庭法官高效辦案,5天為船員追回工資38.5萬元,船員得以高興地回家過清明節。該院高效辦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17年5月起,船員楊某、傅某等11名船員由廣州某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船舶管理公司”)陸續派遣到廣東某海運有限公司(下稱“海運公司”)經營的“東方華信16”輪工作。因經營人海運公司已長達4個月沒有給船舶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費,致使船舶管理公司拖欠上述11名船員3個月工資38.5萬元。
3月27日,11名船員棄船后帶著行李來到防城港法庭的一樓訴訟服務大廳,請求法庭立即立案處理,為他們討回工資,主持公道。接待人員將此情況報告庭長,因涉及群體船員且是清明節期間,庭長當即決定啟動快速審理程序,由員額法官和法官助理、書記員組成審理團隊,分工多頭開展調解工作:一邊做好接訪筆錄,安撫船員的情緒,一邊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東方華信16”輪因不適航而長期停在防城港外錨地,目前,該輪處于無人值守看管狀態。主辦法官立刻向防城港海事局船舶處了解相關情況,然后耐心地向11名船員明理釋法,指導他們完善訴訟材料,言明海事法院會依法保護船員的合法權益,并請他們留下幾名船員代表辦理相關訴訟事宜,其余船員應回船看管好船舶。
在送走一部分船員到 “東方華信16”輪正常值守后,主辦法官嘗試聯系該輪的經營人及勞務派遣公司,但兩公司表示正在協商解決,現無法答復具體解決方案,調解工作陷入僵局。3月28日,以楊某為代表的10名船員正式向北海海事法院提出扣押“東方華信16”輪的請求,并遞交了相關訴狀。為了切實維護船員的合法權益,北海海事法院防城港法庭立即依法對該輪實施了扣押措施。
4月1日,時值周日,主辦法官為了船員能在清明節前趕回老家祭祖,主動放棄周末休息,帶領審判團隊繼續做調解工作,多次與該輪的經營人及勞務派遣公司負責人電話溝通。海事法官誠懇、耐心細心的工作態度終于打動了海運公司,他們答應派人立即從廣東趕赴防城港處理這批案件。
4月2日傍晚,經過主辦法官與海運公司代表面談和與船舶管理公司代表數十次的電話溝通后,終于調解成功,海運公司將38.5萬元的工資款匯入“東方華信16”輪全體船員代表的賬戶中,船員申請解除扣押船舶并撤回起訴。至此,涉及11名船員的案件在防城港法官的努力下,僅用5天時間就實現案結事了。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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