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建安系列集中執法行動啟動儀式。
“2019建安行動”1號3月1日在市交通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局啟動。
根據市政府安委辦關于開展全市建設施工領域“建安”系列集中執法行動統一部署,市交通局決定開展2019年全市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建安”系列集中執法行動(簡稱“2019建安行動”),切實加強全市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控較大事故,切實減少一般事故。
“2019建安行動”工作目標是:全年公路水運工程建設施工事故總量、死亡人數同比下降,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觸電、機械傷害和車輛傷害事故(統稱“六類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5%;有效控制較大事故發生,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嚴格落實“檢查必執法、執法必嚴格”要求,力爭達到所監管項目全年檢查覆蓋率、發現的違法行為查處率、問題隱患督促整改率、事故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動態檢查率“四個100%”。
易引發“六類事故”,違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理,企業、項目安全管理,違反資質、資格管理,事故企業、責任人等方面的突出違法行為,是“2019建安行動”重點執法內容。
“2019建安行動”從3月1日起,11月30日止,在3月、5月、7月、9月、11月分5輪集中開展執法行動,相應為“2019建安行動”1號、2號、3號、4號、5號,每一輪行動都有重點執法內容。
據介紹,3月1日至3月31日實施的“2019建安行動”1號,主要針對開(復)工期間易發生的企業、項目安全管理突出違法行為。包括: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未按規定實施帶班檢查、帶班生產;項目經理、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安全管理人員脫崗;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在崗;施工單位未單獨建立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賬;對安全隱患未在規定時間完成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開(復)工期間參建各方未實施自查、復查、復核和審批程序;參建各方盲目搶工期、趕進度,無施工組織設計、無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不按方案憑經驗盲目施工。
質監局局長陳伯奎表示,集中執法期間發現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作業人員重點違法行為,將依據《安全生產法》《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重慶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行政處罰。同時,行政處罰結果納入對企業當年度信用評價扣分,可能影響企業參與工程項目的投標。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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