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軟環境建設辦公室、省公安廳、省郵政管理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快遞電動車道路通行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全省范圍內規范快遞電動車道路通行管理。
《意見》通過建立快遞電動車源頭管理和路面管控相結合的部門聯動管理模式,采取統一標識、數據管理、完善保險等措施,實現快遞電動車規范管理。通過建立快遞企業電動車數據檔案和誠信檔案,明確享受過渡期政策的范圍,壓實快遞企業交通安全主體責任。
《意見》明確,對納入過渡期范圍的快遞電動車可以上路行駛,利用三年時間,逐步替換成符合城市道路運輸條件、生態環境保護要求、行業規范標準的車輛。《意見》同時提出十一項措施,包括制定快遞電動車通行過渡期政策、建立企業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快遞員崗前培訓制度、制定錯峰配送制度、建立快遞企業誠信檔案、加強路面執法與源頭管理聯動、建立快遞企業交通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和搭建全省快遞電動車交通安全管理平臺等。
吉林省郵政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將指導各市州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做好貫徹落實,并聯合省公安廳對落實工作進行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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