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散布謠言 臨潼一男子被行政拘留十日
10月3日,公安臨潼分局驪山派出所依法將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吳某某(男,37歲,臨潼區人)行政拘留。
10月1日下午16時許,臨潼區秦唐大道與陜縫廠路口交匯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部分人員不同程度受傷(無人員死亡)。吳某某恰巧駕車途徑事故發生路段,看到事故現場后,其利用手機拍攝了一段時長為9秒的視頻并配解說詞稱“三輪車與轎車相撞,3人當場死亡”。同時,將該視頻發布至一個近200人的微信群內。
事件發生后,分局立即指派驪山派出所進行調查,并依法對吳某某作出處罰。10月2日,驪山派出所民警依法將吳某某傳喚到派出所進行調查。面對民警的詢問,吳某如實供認了自己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故意捏造事實,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事實。
10月3日,公安臨潼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法對吳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處罰。
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請廣大市民切勿通過網絡或社交軟件發布或傳播未經核實的虛假信息,更不要故意捏造,傳播謠言,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
(新媒體責編: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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