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在微博發布造謠信息。警方供圖
中新網南京3月6日電 (朱志庚 張安)看到網上流傳的外地的一起交通事故,江蘇男子潘某在微博轉發并配上文字,造謠稱其為豐縣校車與三輪車相撞。3月6日,江蘇豐縣公安向媒體公布,潘某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已被警方做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近日,徐州豐縣警方在工作中發現,在微博和朋友圈里傳播一段校車交通事故視頻,有網民傳播過程中聲稱事情發生在豐縣。
潘某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警方供圖
后經核實,該段視頻為3月1日發生在安徽渦陽的一起交通事故。經調查,網名為"徐州xx"的網友分別于3月4日11:03、14:50在微博上兩次發布3月1日安徽渦陽的交通事故視頻,同時配有謠言文字"豐縣的校車司機真牛!雨天路滑還開這么快,豐縣校車和三輪車相撞!幸虧星期天沒孩子!"進行傳播。
豐縣警方通過工作查明,"徐州xx"真實姓名叫潘某,男,30歲。
3月5日,豐縣公安局依法將違法嫌疑人潘某傳喚至公安機關進行詢問。經詢問,潘某對自己將網上看到的事故視頻,配上事情發生在豐縣的不實文字信息通過微博、微信朋友圈進行傳播的事實供認不諱。
警方表示,潘某的行為已經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根據有關規定,豐縣公安局依法對潘某做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新媒體責編:wb001)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