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證明自己沒有犯罪記錄,天津市民龍蒙跑了4個派出所,等了10天。
龍蒙是一位法律碩士,正在申請律師執業證。按照《律師法》,申請執業者不能有犯罪記錄。5月7日,他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天津市紅橋區三條石派出所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本以為事情很簡單,但民警告訴他,他的戶籍今年3月16日才遷到這里,該所只能開具自此以后無犯罪記錄的證明。
龍蒙7年前因升學將戶口從外地遷入天津。由于就業、購房、換房,他的戶口先后從南開區學府街派出所遷至南開區廣開派出所、北辰區宜興埠派出所、紅橋區三條石派出所。三條石派出所告訴他,此前時間段的無犯罪記錄證明,要去當時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
但是,龍蒙咨詢了另一個派出所,那里的民警告訴他,按照規定只能是當前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由于他已遷出,他們無法開具證明。
去年,當地公安部門一份關于出具證明操作規范的文件稱:“對于確有明確法律規定應當出具無犯罪記錄核查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予以出具。”
5月10日,龍蒙在天津政務網向“市長信箱”反映了自己的經歷。次日下午,他接到了三條石派出所電話,得知自己反映的問題已經轉到派出所辦理。當時是周五,雙方約定5月14日周一辦理。
5月14日上午,龍蒙去了三條石派出所。民警帶他走遍了此前的3家派出所,調閱紙質檔案。跑了一上午,因為其中一家派出所的檔案室在搬家,檔案無法查詢,他仍沒拿到證明。
今天下午,他終于從三條石派出所開出了無犯罪記錄證明,此時離他提交律師執業證申請的截止期限已經很近了。
因為同樣的原因,龍蒙有幾位同事也去各自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他們也都有過多次遷戶記錄,但沒有人像龍蒙這樣,逐一回原派出所查詢。記者咨詢的天津另一個派出所,也表示只要戶口在轄區內,憑戶口簿和身份證即可到場開具證明。
為了感謝帶他奔波的民警,龍蒙通過天津公安民生服務網絡平臺發了一封感謝信。信末他提出,希望公安機關進一步加強信息化建設,“省卻群眾和基層民警的奔波勞累”。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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