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會現場。
自4月24日江蘇省消保委發布《江蘇省消費者飛機票退改簽情況調查報告》(簡稱《報告》)以來,社會各界對“機票退改簽”話題熱議不斷(詳見揚子晚報4月25日、5月3日、5月4日、5月5日、5月18日報道)。6月5日,省消保委發布與15家相關企業約談的結果,并表示下一步的兩大目標是施行“機票退改簽階梯費率”、打破“特價機票一律不得退改簽”行規。 揚子晚報全媒體
記者 馬燕
這方面已顯成效
互聯網平臺已承諾不加收費用
據《報告》,機票“退改簽費用整體較高”、“特價機票不得退改簽”等共性問題涉及攜程、去哪兒、飛豬、驢媽媽、同程、藝龍、途牛等7家互聯網機票銷售平臺,及南方航空、東方航空、中國國航、海南航空、深圳航空、廈門航空、四川航空、山東航空等8家航空公司。
6月5日的發布會上,江蘇省消保委投訴部主任張昊舒介紹:5月4日省消保委向15家企業發出約談函,接函后15家企業均在約定時間內主動與江蘇省消保委聯系并接受約談。
其中,7家互聯網平臺均承諾將建立更為嚴格的代理商經營規則,對違規操作的代理人堅決予以清退;在平臺醒目位置展示退改簽規則,并承諾自營及代理商的退改簽收費與航空公司相關政策保持一致、不加收任何額外費用;對于捆綁銷售產品,承諾全部解綁,還消費者選擇權。
張昊舒介紹,退改簽政策的源頭是航空公司,互聯網平臺能做到的最大限度就是跟航空公司政策保持完全一致,不加收費用。“打個比方說,如果以往出現過在航空公司退票費率是10%,在平臺退票費率卻是20%,那么承諾過后,平臺就不能再高過10%。”如果有違反,消費者可以投訴。
這方面存在分歧
票價享優惠就該
讓出退改簽權利?
8家航空公司也均積極回應約談,并和省消保委一起對存在問題及對策進行探討、磋商。
張昊舒介紹,雙方發現,存在的分歧主要在以下方面:航空公司認為,消費者享受了特別優惠的購票價格,就必須讓渡出機票退改簽的權利作為代價;而江蘇省消保委認為:無論是全價票還是折扣票,都應當保障消費者的基本權利。舉例而言,這就像消費者在商場購買到打折商品,也同樣享受“三包”政策一樣。
這方面值得期待
航企正研究“退改簽階梯費率”建議
在與各家航企的約談中,省消保委提出兩大建議。多數航空公司對江蘇省消保委的建議表示認可,并表示將把建議帶回公司,認真研究,按期回復。
建議一:施行“機票退改簽階梯費率”
【現狀】目前航空公司對退改簽費率類似“一刀切”,設置的時間節點較單一,比如只有離站前幾小時的設置。
【建議】各航空公司根據運力成本,結合消費者購票時間與離站時間的遠近,將退改簽的計算節點調整為:離站前2小時或4小時、24小時、72小時、15日、1個月、3個月等多個計算節點,施行階梯式遞減的差異化 “機票退改簽階梯費率”。
【原因】張昊舒介紹,這一建議的法律依據是《合同法》的第114條,里面有對“違約金過高”的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現實原因則是希望減少消費者的損失,避免被現行的“一刀切”政策“誤傷”。舉例而言,消費者如果在起飛前1個月就退票,那么航空公司是有充足時間將機票轉售并挽回損失的。而按照現在的單一時間節點規定,則可能讓這樣的消費者承擔過高的經濟損失。所以建議根據退票時間節點,越臨近起飛,退改簽收費越高;越不臨近,收費越低。
【可行性】張昊舒介紹,對此建議,多數航空公司表示認可并將帶回公司認真研究、按期回復。如果采取建議,還需要航空公司作進一步的研究與費用核算,以及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對全網機票的銷售信息系統提供技術支撐,所以還要有一定的時間。
建議二:特定條件下特價機票可退改簽
【現狀】民航業內并未對特價機票有明確定義,但目前大部分航空公司認為4折以下的高折扣機票為“特價票”,不予退改簽。
【建議】對特價機票給予一定條件下的退改簽機會:如消費者或其直系親屬生病的、在購票后多少時間內、在航班離站前多少日前等情況。
【可行性】雖然多家公司不準特價機票退改簽,但在調查和約談中,江蘇省消保委人士發現,有的航空公司并沒有做出這樣的特殊規定,而這些公司往往更受消費者歡迎。由此可見,特價機票不準退改簽不是“鐵板一塊”,期待更多航空公司能考慮到消費者會“用腳投票”,從而準許特價機票可以退改簽,哪怕退票費收得比全價機票高一些。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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