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內待了近150天后,香港演員陳祖明(別名房祖名)因容留他人吸毒罪,昨日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2014年8月14日,香港演員房祖名和臺灣演員柯震東等人在北京因吸毒被警方控制。警方在房祖名位于東直門的住所繳獲大麻共計110余克。
檢方查明,房祖名在其位于東直門內大街9號院Naga上院小區的居所內,于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14日分別容留柯家凱、李曉楠等人吸食毒品大麻。
經審理,法院認為,房祖名在其居住地容留他人吸食毒品2次以上,其行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應予刑罰處罰。但房祖名因他人涉嫌吸毒被公安機關詢問時,即如實交代自己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實,屬于自動投案,具有法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法院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由于房祖名已被羈押近5個月,若不上訴,他可能在春節前刑滿釋放。
【出庭】
身著運動裝 面容略憔悴
昨日上午6時55分許,天還未亮,房祖名在三臺警車的押送下,由法院南門進入。
上午7時50分,東城區法院安檢口外,已聚集大量媒體記者,法院工作人員在場維護秩序。約8時許,記者及30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陸續進入法庭。9時30分,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開庭。房祖名身穿深藍色圓領運動裝出庭。與此前其微博公開曝光的照片相比,經過近5個月的羈押,房祖名面容較為憔悴。
法庭上,房祖名發言不多,且聲音較小。在自我陳述階段,房祖名稱,他共容留柯家凱、李曉楠等人吸食毒品四次,時間分別在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14日。說起被警方控制時的情況,房祖名說,當天他與助理孫落,柯家凱等人正在良子足療店按摩,在被審問四小時后,他自己主動供述家中還有大麻,并跟隨辦案民警回到其在東直門附近的住所,民警將100余克大麻起獲。
【舉證】
當庭播放起獲毒品視頻
在舉證階段,檢方建議將警方到房祖名居所起獲毒品經過的視頻當庭播放。視頻中,房祖名頭戴黑色帽子、口罩,身穿格子襯衣,隨警方進入其居所后,房祖名主動帶路,將其臥室內間的儲藏室拉門打開,將存放毒品的地點、毒品的名稱、來源一一交代。
視頻中,民警進入儲藏室后,從敞開的保險箱內拿出一個木盒,打開后,將放在盒內的透明塑料袋取出問道:“這是什么?”房祖名說:“大麻。”民警問,“還有毒品嗎?”房祖名打開箱子下部,將其中的物品取出上交民警,民警詢問后統一收繳。對于毒品的來源,房祖名說,有些是朋友給的,有些是朋友幫著買的。
【致歉】
今后將用行動讓社會原諒
昨日,房祖名父母并未到場。此前,有媒體報道,由于成龍不希望他與太太的出現對法院造成混亂,加上在看守所中的房祖名曾通過律師轉告不要讓父母前去探望,因此成龍不會到庭聽審。房祖名的母親林鳳嬌則每日在家寫信,盼房祖名出來后把信給他看看。
房祖名在最后陳述時表示,“我犯了法,應該受到懲罰。回到社會后,我絕對不會再犯,因為我讓家里和朋友又多了一次失望。但是,我得到了應有的懲罰,未必就代表得到了寬恕和原諒。我希望在今后用我的行動來獲得諒解,傳遞正能量”。
此外,辯護律師稱,在庭審前,房祖名也多次對其行為表示后悔。
【宣判】
主動交代事實被認定自首
控辯雙方提出,因房祖名的助理孫落被群眾舉報涉嫌吸毒,在接受公安機關詢問時,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實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但他主動交代,應認定為自首。
房祖名說,“在問話的過程中,我不知道他們想知道什么,就主動把事實都交代了,我不知道日后怎么處理那些大麻,想交給國家處理。”
經審理,控辯雙方所提房祖名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的意見,法院予以采納。昨日上午10時50分,法院宣判,房祖名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 追訪
辯護律師講述房祖名看守所中生活
自學日語 曾托律師向父母“報平安”
昨天,房祖名的辯護律師、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原偉介紹,房祖名被關押看守所期間,他曾與其會面十余次,為房祖名普及法律規定、庭審程序等常識,為開庭做準備。
原偉說,成龍夫婦通過熟人聯系到他,委托其為房祖名辯護。“大概每周我和房祖名都會見一次面,房祖名是個比較單純的年輕人,很老實,他曾委托我向他的父母報平安,告訴他們他很好。”
原偉說,由于對律師和法院審理放心,同時考慮到房祖名的意愿,成龍夫婦并未到庭審現場。“他們一家對此次案件開庭很低調,”原偉說,唯一的一次,他和成龍約好在北京見面聊聊,但由于約定時間到時,兩人不在一個城市,因此未能見面。原偉說,宣判后,他還未聽取房祖名對上訴的意見,但據他估計,房祖名主動認罪,應該不會上訴。
提及房祖名在東城區看守所的生活,原偉介紹,在看守所,沒了社會活動和交往,房祖名獲得很多靜下來學習的時間。“他以前學過一些日語,在看守所里,他看一些日語教程類的書籍,還有關于劇本寫作的書籍,這些書有的是看守所里的,有的是房祖名公司的工作人員送過來的。”
原偉說,房祖名是8年前在荷蘭第一次吸食大麻,在荷蘭當地,吸食大麻是法律允許的,此后他并沒有頻繁地吸食,且未見有毒癮。原偉透露,與陳祖名同時被控制的助理孫落由于涉嫌買賣大麻,或將與毒品賣家一同另案審判。
原偉表示,對于判決結果,差不多與預期一致。下一步,他將在上訴期內與房祖名會面,征求其上訴意見。
房祖名涉毒案時間表
●2014年8月14日 北京警方在東城區將房祖名、柯震東及助理孫某等多名涉毒人員查獲。隨后,房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事拘留,柯震東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經初步審查,房祖名、柯震東承認了吸食毒品大麻的違法行為。警方隨后在房祖名住所內繳獲毒品大麻100余克。
●2014年8月29日 柯震東行政拘留期滿,當日下午在北京舉行道歉記者會。
●2014年12月22日 東城區檢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房祖名提起公訴,當日獲法院受理。
●2015年1月9日 東城區法院審理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李禹潼 張媛
(新媒體責編: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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