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東城法院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一審判決,房祖名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并處2000元罰金。判決后,房祖名的經紀人透露,成龍、林鳳嬌和房祖名的經紀公司尊重判決結果,不會上訴。
房祖名的經紀人稱,房祖名接受司法判決,不會上訴。此外經紀人和成龍、林鳳嬌已溝通過,家屬表示尊重判決,也希望房祖名能經過此事得到教訓,真心改過。
據悉,按照刑法規定,判決以前對房祖名先行羈押的日期,羈押一日可折抵有期徒刑刑期一日,已被羈押近5個月的房祖名將會在2月13日刑滿釋放。
昨天房祖名出庭時未穿囚服,有網友對此提出疑問。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龐理鵬律師告訴記者,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并沒有明確規定嫌疑人出庭的著裝,也沒有明確禁止嫌疑人自選著裝。因此,嫌疑人可以選擇不穿囚服出庭受審。
也有網友奇怪,昨天只有一位法官審理房祖名案,龐理鵬律師解釋說,根據刑訴法的規定,基層法院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可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適用簡易程序的情形包括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等情況。
很多網友不解,房祖名被公安機關抓獲在先,為何最后卻被認定為投案自首?龐理鵬律師說,所謂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此外,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以自首論。因此房祖名雖然是因吸毒先被抓獲,但他在被抓獲之時,警方并未掌握其容留他人吸毒的罪行。因此當他供述后,可以算作自首。而犯罪較輕的自首,可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上。此外房祖名當庭認罪,認罪態度良好,根據最高法關于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也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以下。
同為容留他人吸毒罪,房祖名為何比之前的歌手李代沫刑期短?昨天庭審結束后,審理房祖名案的法官林梅梅介紹,李代沫先后多次容留3人吸食毒品,公安機關掌握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的線索后,將李代沫抓獲,其無自首情節。被告人房祖名的行為與李代沫相比,容留次數比李代沫少,且有自首情節,故對其判處的刑罰輕于李代沫。(記者王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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