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時監控畫面,快遞員司某揮刀砍向被害人。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 供圖客戶投訴,由此心生恨意,當街追砍客戶,致被害人輕傷二級。
10月22日上午,該案在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審判長宣判,被告人司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作案工具依法沒收。
案發時監控畫面,快遞員司某揮刀砍向被害人。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 供圖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9年5月20日,快遞員司某在未經陶先生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快遞包裹放入自提柜,由于這種情況不是第一次發生,陶先生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多次找司某理論,并向快遞公司投訴。
當晚,雙方的言語矛盾升級,19時許,陶先生接到司某的電話后至小區門口“當面理論”。碰面后,司某手持一把菜刀向其頭部、頸部等處揮砍,致其受傷。陶先生躲避至別處后,司某依然窮追不舍。逃跑過程中,陶先生掄起一養車門店旁的停車樁試圖阻擋,卻被司某用刀砍壞。隨后,陶先生再次遭到司某揮砍。
之后,陶先生看準時機將司某雙手控制住。聽說有人報警后,司某交出手中的刀給路人,停在路邊等候民警到來。
8月22日,司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普陀檢察院介紹,犯罪嫌疑人司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辯稱自己一方面因被客戶責罵和投訴心生怨恨,另一方面因公司要求自己向客戶道歉,遂將陶先生約出來,由于自己身材矮小,短信中對方又言辭激烈,去之前他不僅喝酒壯膽,還在路邊五金店買了一把不銹鋼家用菜刀防身。見對方身材高大,他來不及思考便揮刀砍上去。
結合路面監控、證人證言,檢察官發現,犯罪嫌疑人司某揮砍菜刀的部位主要是頭頸部,值得注意的是,被害人身材較高,犯罪嫌疑人司某身材較矮,司某能夠砍傷被害人頭頸部主要原因是司某對著被害人的頭頸部進行揮砍,并且在被害人逃跑、阻擋的情況下依然沒有放棄揮砍,并將阻擋使用的停車樁砍破,從一處行兇后又緊追不舍到另一處行兇。從奔跑速度分析,犯罪嫌疑人司某窮追不舍,并非僅是嚇唬對方,而是拼盡全力進行追趕被害人。種種行為證明,司某不顧被害人陶先生的生命,具有殺人的主觀故意。
經鑒定,被害人陶先生遭受外力作用致體表單個創口長度10厘米以上,構成輕傷二級;頭皮下血腫,頭皮創口、面部軟組織創,構成輕微傷。
普陀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司某持事先準備的菜刀,連續揮砍被害人頭部、頸部等要害部位,并揚言“弄死你”等,其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犯罪特征,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故司某的辯解及辯護人提出的相關辯護意見,與本案查證事實不符,不予采納。
同時,法院也認為,司某系犯罪未遂;司某行兇后明知他人報警后棄刀,等候民警到場處警,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有自首情節;司某家屬和單位已共同代為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諒解;綜上依法可從輕處罰。
最終,審判長宣判,被告人司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作案工具依法沒收。被告人表示將上訴。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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