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部署,海南省交通運輸廳近日印發《推進海南港口岸電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著力推動海南省港口岸電設施建設,確保2020年底前,海南省港口岸電設施裝備供給能力顯著增強,服務水平明顯提高,全省客滾、貨運共65個泊位完成港口岸電設施建設,滿足靠港船舶接電需求。
根據《方案》,海南省將分步驟、按照時間節點穩步推進港口岸電建設。今年2月底前建立工作機制,合理制定岸電改造建設推進方案,省交通運輸廳將指導海口、澄邁、東方、樂東、三亞、瓊海、文昌等7個市縣政府和洋浦經濟開發區于組成港口岸電建設領導小組完成該項工作。4月底前落實國家有關規范要求,做好岸電設施改造建設設計,科學制定改造實施方案,確保岸電設施滿足相應泊位船舶(設計代表船型)等級靠港使用岸電需求。8月底前,落實加強政策扶持和財政補貼政策,鼓勵社會資金參與港口岸電設施建設,探索建立與岸電設施使用效益相掛鉤的財政資金獎勵機制。10月底前,海南省將完成規范施工管理、岸電改造建設、對岸電設施進行檢測和組織驗收工作。
根據《方案》,10月底前,海南省將做好岸電落實配電網規劃,加快電網升級改造和岸電配套電網建設;開辟岸電服務“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手續、加快岸電增容接電速度,落實紅線外供配電設施投資,協助港口企業協調相關部門加快紅線內變電站、開關站建設,滿足港口岸電設施建設和靠港船舶使用岸電需求。
根據工作目標,2025年底前,海南省將切實降低岸電使用成本,免收實行兩部電價的港口岸電需量(容量)電費,并爭取國家發展改革委對海南省岸電度電價格實行優惠政策。
海南省交通運輸廳有關負責人表示,該廳將不斷統籌大氣污染防治總體要求和交通運輸行業轉型發展需求,加強對港口岸電設施建設的檢查和督導,確保岸電改造建設計劃按期保質完成,完善港口設施配套,促進靠港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有效下降,推動海南省港航業綠色發展,努力打造交通強國建設示范區、水運高質量發展示范區。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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