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蒼南縣藻溪鎮的一名出租車司機遮擋號牌,沒想到被“天眼”逮個正著,面臨罰款200元,一次性記12分,駕駛證被降級的處罰。
當天上午10時許,蒼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群眾舉報:一輛出租車在宜山鎮龍金大道與球新西路路口,故意遮擋車牌行駛。該大隊指揮中心通過“天眼”監控,很快就鎖定了違法車輛,并發現該出租車在行駛至龍金大道宜山八岱路口時,其司機下車遮擋了號牌。大隊指揮中心迅速將有關情況通報轄區宜山中隊并要求開展調查處理。
當日下午,涉事駕駛員潘某到宜山中隊接受處理,并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潘某交代,自己行經路口時,想躲避電子監控抓拍,就下車用抹布遮住了號牌,誰知“偷雞不成蝕把米”,躲得了人眼,卻躲不過“天眼”的監察。
(新媒體責編:wb001)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