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政府發布《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方案》(簡稱《方案》)。根據《方案》,2018年,云南省計劃推廣新能源汽車5萬輛,使全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占全省汽車總量的1%,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充電基礎設施滿足新能源汽車使用需求。
《方案》規定,云南省財政按照中央財政同期補貼標準,對省內上牌的新能源汽車配套補貼25%,州、市財政再配套補貼25%。對公共充電樁按直流樁500元/千瓦、交流樁200元/千瓦進行補貼,省財政和州、市財政各補貼50%。
此外,《方案》規定,按照“樁站先行、適度超前”的原則建設充電基礎設施,2018年昆明等滇中城市群及城際高速公路新增公共充電樁1.5萬個,集中式充電站新增140座以上。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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