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交通運輸部發(fā)布通知,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決策部署,嚴格防范境外疫情經(jīng)水運口岸輸入,疫情防控期間,嚴禁將國際航行貨船作為交通運輸工具搭載本船船員以外的人員進入中國港口。
通知強調,擬進入中國港口的國際航行貨船,在離開最后一個境外港口后,應立即向擬抵達的中國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機構提交由船長簽署的“未搭載本船船員以外人員的聲明”,并在辦理進口岸手續(xù)時確認上述聲明。
通知要求,要壓實航運公司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船舶在船人員的管理制度,確保所屬國際航行貨船在疫情防控期間不搭載本船船員以外的人員,要求船長和相關船員嚴格落實有關制度,加強梯口管控和在船人員的管理,防止無關人員登輪。海事管理機構在辦理船舶進口岸手續(xù)時,將結合船舶申報的在船船員健康信息和船員名單,重點加強船舶在船人員核查,發(fā)現(xiàn)問題的,應當在2小時內(nèi)向部海事局報告,并按程序通報相關口岸查驗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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