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加強國際道路貨運駕駛員封閉管理的通知》,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會議決策部署,加強國際道路貨運駕駛員封閉管理,進一步做好交通運輸領域境外疫情輸入防控。
規范國際道路貨運中方駕駛員封閉管理
對在公路口岸出境、當天返回境內的中方駕駛員,經過體溫檢測符合規定的,在落實必要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需隔離,但要在口岸所在地實施封閉管理,避免接觸其他人員,并定期核酸檢測;離開口岸所在地前往國內其他地區之前,應核酸檢測呈陰性,到達目的地后,按當地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管理。
對于不能當天返回境內的中方駕駛員,入境后按入境人員進行管理。對于不出境、僅從口岸所在地向境內運輸的中方駕駛員,應加強自身防護,在車輛消毒之前不得駕駛車輛,在車輛交接過程中不得接觸入境駕駛員、貨運場站管理人員和貨物裝卸人員。
規范國際道路貨運外方駕駛員封閉管理
外方貨運車輛原則上應在口岸所在地卸貨,入境的外方駕駛員應當天離境,裝卸貨期間不得接觸貨運場站管理人員和貨物裝卸人員。確有困難無法當天離境的外方駕駛員,經體溫檢測符合規定的,應在口岸所在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組織下,乘坐“點對點”一站式轉運車輛,到指定地點封閉管理,離境前不得外出。外方駕駛員在境內停留期間,應當遵守口岸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有關規定,并加強自身防護,主動健康申報,一旦出現發熱、干咳、乏力等疑似癥狀,應及時報告。多次往返從事跨境運輸的外方駕駛員,應當定期接受核酸檢測。
壓緊壓實公路口岸所在地屬地管理責任
各沿邊省(自治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指導公路口岸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強與外事、公安、衛生健康、海關、移民管理等部門的協調聯動,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抓緊抓實抓細國際道路貨運駕駛員封閉管理各項工作。要對出入境車輛停靠的貨運場站實施封閉管理,為入境駕駛員設置臨時專用通道和專用休息區域,避免入境駕駛員和其他人員接觸,防止交叉感染;要督促有關運輸企業、貨運場站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加強車輛消毒以及駕駛員、貨運場站管理人員和貨物裝卸人員等相關從業人員的防護物資配備;要動態掌握國際道路貨運駕駛員有關情況,確保信息可追溯;要盡快匯總整理國際道路貨運駕駛員應遵守的我國疫情防控規章制度要點,編制形成中外文對照手冊,在駕駛員入境時向其發放;要加大對國際道路貨運駕駛員違反疫情防控規章制度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規章制度的駕駛員,納入黑名單管理;要加強口岸交通運輸一線工作人員的個人防護和防護物資配備;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妥善處置疫情防控突發事件。
(新媒體責編:zfy2019)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E-mail:[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