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推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方案》(簡稱《方案》),選取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交通運輸局等30個執法單位,在行政檢查、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4類執法活動中開展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三項制度”試點工作。
根據《方案》,推進執法公示制度方面,除法定不予公示、公開內容外,其他執法信息一律公示、公開。行業窗口執法單位,必須在窗口明顯位置公示執法人員信息。進一步推進超限運輸、非法營運等案件的處罰決定書等文書信息以及對裝載、運輸企業檢查和查處結果向社會公開。
推進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方面,《方案》明確,規范執法文書制作,推進執法文書電子化。推行執法過程音像記錄,加強執法裝備配備,對扣押車船等直接涉及重大財產權益的活動要全過程音像記錄。
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方面,《方案》提出,執法單位的法制工作部門負責本單位的法制審核工作。要合理確定重大執法決定的范圍,探索建立重大執法決定目錄清單。細化、優化審核流程,合理設定審核時限,注重應用執法信息系統、手持執法終端等信息化、網絡化、移動化傳輸方式。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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