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水路運輸經營者、港口經營人、港航管理部門、船檢機構和海事管理機構齊抓共管全力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積極服務交通強國建設。
《通知》分別對相關單位和部門提出具體要求。水路運輸經營者要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管理,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加強人員教育培訓,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及時開展安全隱患排查。
港口經營單位要規范經營行為,有效防控安全風險;規范危險貨物作業管理,加強危險貨物信息的檢查核對;加強裝卸作業管理,不得為船舶超噸位裝載貨物。
港航管理部門要加強行業管理,共同推進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加大碼頭監督檢查力度,對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水路運輸管理部門要加強水路運輸市場準入管理,認真組織開展經營資質核查,嚴厲打擊經營資質“掛靠”行為。
船檢部門要加強船舶檢驗管理,對影響船舶適航的結構、穩性、設備進行細致深入檢驗,嚴把船舶檢驗質量關,嚴禁違規檢驗。
海事管理部門要加強現場安全監管,重點加強中小型船舶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嚴厲整治船公司“代而不管”的現象;加大事故調查力度,嚴肅問責機制,對負有安全生產責任、監督管理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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