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22日發布鼓勵和規范共享單車發展政策征求意見稿,明確要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使用者應實名制注冊、使用,運營企業為用戶購買保險,鼓勵運營企業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
這份名為《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明確要求運營企業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
根據征求意見稿,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實施專款專用,接受監管,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積極推行“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等模式。
征求意見稿明確,“共享單車”是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是方便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的責任主體,應堅持“服務為本、改革創新、規范有序、屬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則鼓勵和規范發展。
針對車輛投放問題,征求意見稿要求各城市研究建立車輛投放機制,引導運營企業合理有序投放車輛。合理布局自行車交通網絡和停車設施,推進自行車道建設,規范停車點位設置,對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路段可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對城市重點場所應當配套規劃自行車停車點位。
征求意見稿提出,加強信用管理,建立企業和用戶信用基礎數據庫,對企業和用戶不文明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鼓勵公眾共同參與治理,形成企業主體、政府監管、多方參與的社會治理體系。(記者 趙文君)
(新媒體責編: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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