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1月7日發布2015年第1號公告,明確國土資源部機關工作人員從即日起,將不參加中國溫泉之鄉(城、都)等命名、冠名、認定活動組織領導機構,同時不參加有關評審、審查會議。
公告稱,命名、冠名、認定活動包括有關聯合會、協會等社團組織組織開展的中國溫泉之鄉(城、都)、全國溫泉(地熱)開發利用示范區(點)、中國溫泉休閑產業(會館、度假村等)質級、中國觀賞石之鄉、中國觀賞城、中國觀賞石基地、中國觀賞石石種、名牌礦業城市(中國金剛石之都、中國石墨之都等)、中國礦泉城(礦泉水之鄉、優質品牌礦泉水源)等。
公告同時明確,國土資源部將繼續加強對相關社團組織的監督和指導。
(新媒體責編: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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