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交通運輸局17日發布《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平臺公司線下服務能力評價指南》,對網約車平臺公司的運營規模、運營場所等提出量化要求。
該指南將網約車平臺公司按經營規模分為三類:一類運營單位運營規模在10000輛以上,二類在3000輛以上,三類在3000輛以下。要求每一類平臺公司及其分公司應當有與運營規模相適應的辦公場所,設置獨立的窗口或辦公區域以便于駕駛員咨詢政策等。
指南要求平臺公司具備對駕駛員開展線下、線上培訓教育的條件。一類運營單位培訓教育場所一次性可容納培訓教育的駕駛員人數不少于200人,二類運營單位可容納不少于100人,三類單位可容納不少于50人。
南京市客運交通管理處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地從網約車運營投訴中吸納了完善運營的舉措,制定指南旨在提升網約車的線下服務能力。在該市取得經營許可的平臺公司應在2019年12月31日前達到指南要求。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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