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科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城管委、市交通委發布關于調整《北京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管理辦法》相關內容的通知。根據通知,本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對純電動汽車(純電動公交車、純電動環衛車、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的純電動汽車除外)按照中央與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級財政補助。自6月26日起,取消對純電動汽車的市級財政補助。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與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級財政補助。如中央政策調整,本市相應政策另行制定。這一修改自今年6月26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據市科委相關負責人解釋,今年3月26日,財政部等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要求地方應完善政策,過渡期(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后不再對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購置補貼,轉為用于支持充電(加氫)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方面。如果地方繼續給予購置補貼的,中央將對相關財政補貼作相應扣減。為了落實國家的這一統一要求,本市對市級財政補助進行了調整。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E-mail:[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