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交通運輸部印發《指導意見》 交通建設項目更多向進村入戶傾斜
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做好交通建設項目更多向進村入戶傾斜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著力改善廣大農村地區基礎設施條件,加快補齊交通發展短板,惠及更多農民群眾。
《指導意見》明確,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交通建設項目盡量向進村入戶傾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完成全國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任務的基礎上,鞏固提升建設成果,集中推進撤并建制村等人口較大規模自然村(組)、抵邊自然村等自然村(組)通硬化路。到2035年,基本實現人口規模較大且常住人口較多的自然村(組)通硬化路,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根據發展需求和實際條件適當提前完成,自然村(組)交通條件顯著改善,人民群眾出行滿意度顯著提升。
《指導意見》指出,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在各級政府的領導和支持下掌握自然村(組)分布情況和通自然村(組)路建設需求,根據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部署,合理確定本地區建設目標,細化分步實施計劃,實施精準管理,有序推進建設。要根據自然村(組)當前及長遠發展需求,按照《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和《小交通量農村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相關規定,合理確定建設標準,規范實施工程建設。
根據《指導意見》,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通自然村(組)路管理養護機制,根據《農村公路養護技術規范》相關要求,逐步建立專群結合的養護運行機制,并發揮好鄉鎮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將日常養護與人居環境整治、美麗鄉村結合起來,營造良好的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推進農村客貨運輸服務向自然村(組)延伸,促進農村物流和快遞業發展,確保交通運輸安全,不斷滿足農業農村生產發展和生活水平提升的需要。
強化資金保障,是重要保障措施。《指導意見》明確,創新通自然村(組)路建設投融資模式,用好涉農資金整合使用政策,拓寬資金渠道;統籌用好地方各級財政資金、一般債券、鄉村集體經濟收入等各類資金;采取社會捐助、群眾籌集等方式多元化籌集資金,支持通自然村(組)路建設;爭取金融機構依法依規加大金融傾斜支持力度,鼓勵與產業、園區、鄉村旅游等經營性項目一體化開發建設;中央車購稅資金將采取投資補助和“以獎代補”形式傾斜支持通自然村(組)路建設。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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