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絡輿論危機發生頻率越來越高、社會影響越來越大,科學應對新興媒體、正確引導網絡輿論,事關黨委、政府形象,事關社會穩定。
網絡輿論應對能力是領導干部執政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其執政能力的高低。新形勢下,如何提高應對能力,是擺在我們基層領導干部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
改變對互聯網“三不”狀態
網絡輿論應對能力是執政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一部分,因此,處理突發事件時要改變對互聯網“不理、不用、不管”的狀態,提倡盡早講、持續講、準確講和反復講。盡早講,即要盡快搶占信息發布制高點,第一時間表明對事件的態度及應對措施;持續講,即要向公眾不斷披露事件進展情況;準確講,即要發布信息真實全面,爭取公眾的認可;反復講,即要采取各種方式對公眾進行答疑解惑。
相關部門面對網絡傳言和坊間疑問,該證實的要證實,該證偽的要證偽,還事實一個真相。我們應當充分認識到,媒體是社會的預警器,它對社會問題的報道反映,眼前可能會暴露出一些問題,讓相關單位和部門感到難堪,但從長遠來說,它能揭示問題、有助于解決問題,對維護人民群眾利益、推動社會進步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樹立“解決問題為先”理念
在新興媒體迅猛發展的時代,應對突發事件時要把網上釋疑與網下解決問題有機結合起來,切不可與現實脫鉤,因此,解決問題是第一位的,輿論引導是第二位的。
同時,要有應急機制,能夠在第一時間發現并處置問題。誰也不敢說不會出問題,這就要在平時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怎么發現問題,怎么處置問題,都要有一套完備的應急機制。
精準把握“黃金四小時”
處置重大突發網絡輿情,要在第一時間發聲,搶占話語權。就像打仗,誰先搶占山頭誰就占領了制高點,誰就主動。在山頭“空白”的時候,要在第一時間搶占話語權,占領輿論的制高點。
在紙質媒體時代講“黃金24小時”,在新媒體時代24小時太長,已經變成了“黃金4小時”,在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最有效的時間是2個小時內。為什么?新媒體出現了,之前是BBS和博客,現在又出現了微博、微信。一件事情通過微博、微信能夠在40分鐘后成為社會議論的熱點,人類歷史上還從來沒有一種傳媒能達到現在這種效果。在這種情況下,對于政府部門來說,從發現問題、逐級上報、開會研究、傳達指示、著手處理等,40分鐘基本上是不能實現的,但要力爭做到在2個小時內發聲。所以應該很好地研究,如何積極主動去應對,在第一時間發聲,搶占話語權,占領輿論的制高點。
堅持“速報事實、公開透明”原則
很多突發事件都比較復雜,往往短時間內不能完全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所以不要試圖一次全部說清楚,但要快報第一事實。同時,公開透明是解決問題的第一要務,政府有責任向民眾提供公開透明的信息,因為信息公開透明才能增強群眾的信任感,才能解除社會公眾的疑惑,也才能避免謠言的傳播與蔓延。
要敢于直面網絡輿論監督。網絡上出現反映問題的帖子后,一些人“原始反應”常常是封和刪,但在互聯網時代,沒有一個部門或個人有能力把所有的網站封住,不讓負面輿論在網絡空間傳播。所以說,要敢于直面網絡輿論監督,有錯誤就要敢于承認,有誤解就要及時澄清,對純粹情緒性的帖子要以冷處理為主。
發揮本地論壇的作用
互聯網監管部門要依法依規加強對互聯網論壇的監管,要廣泛宣傳和倡導共守 “七條底線”、“約談十條”,促使本地網絡論壇健康發展,努力營造清朗網絡空間。只有善待本地網絡論壇,才能讓他們真正做好、做強,吸引人氣,充分發揮好論壇在政府與群眾之間溝通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要充分發揮本地網絡論壇的輿論監督作用。本地論壇是疏通民意的最短路徑,所以,要利用好本地論壇,盡可能地把社情民意都匯集在本地論壇,這樣處理起來也更加便捷有效。
加強網絡人才隊伍建設
要注重吸納、培養三種優秀的網絡人才,即,高水平的理論和管理人才、高素質的一線網絡評論人才、熟練掌握信息技術的專業人才。
當前,各地都相繼建設了網評員、新聞發言人隊伍,各類型的微信公眾號也層出不窮。要充分利用這些人才和載體,可以創建網絡輿情監測和預警機制,搭建政府與群眾溝通互動的平臺。例如,通過網絡評論員可利用理性的言論再加入些感性色彩,來引導和啟發網民思考和理性判斷,從而使網民與政府產生共鳴;通過專業技術人員可對網民關注的本地區公共問題,實行信息收集和趨勢分析及后果研判,從而把握網絡輿論引導的主動權。
總之,我們要摸透網絡傳播的規律,對接網民心理與需求,創造網民喜愛的表達方式,真正成為運用現代傳媒新手段新方法的行家里手,不斷提高網上輿論引導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新媒體責編:wb001)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