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醫院病床上的小偉很痛苦,右眼因撞擊導致充血不敢睜開,骨折的左手手腕打著固定夾板放在胸前,一道長長的黑色縫合線從眉骨一直延伸到頭頂。“疼!”小偉睡醒后只說了一個字,因為疼痛,眼淚在眼眶里直打轉。
十六歲的小偉就讀于禹州市夏都學校。9月7日晚上十點左右,小偉父親的朋友李女士接到小偉打來的電話。電話里,小偉說老師要他回家“反省”,讓李女士來學校接他。隨后,李女士駕車來到學校。十點半左右,李女士一行五人離開學校,回家路上遭到迎面駛來的一輛轎車的撞擊,車上五人全部受傷。小偉頭部直接撞上了前擋風玻璃,被送醫院后,頭部縫了20多針,右手手腕骨折。
車禍雖是意外,但是小偉的家人卻對學校老師深夜決定對學生停課七天,要求家長接回家反省的做法表示難以接受。
訂外賣遭處分:停課七天回家反省
小偉今年剛上初三,6日晚上九點多,晚自習下課后,他和同學回寢室的時候,被宿管和班主任留在了宿舍的大廳里。和小偉一起被留下來的,還有包括小鵬在內的其他十多名同學。
李女士說,這十多個孩子被留下來,是因為他們晚上餓,在宿舍定了外賣。吃完后,他們將外賣的垃圾丟在了柜子里,被宿管老師發現了。當晚,在老師的一通批評教育之后,大部分學生被放回了寢室。而小偉和小鵬,被告知需要通知家長來學校將其領回家教育,并停課七天。
小偉來自單親家庭,父親在外務工常年不在禹州。一般有事鐘父都會委托朋友李女士照顧孩子。于是,在9月7日晚上9點53分,李女士接到了小偉從學校打來的電話。同樣是在晚上十點左右,小鵬的媽媽葉女士也接到了自己孩子哭著打來的電話。“小孩打電話哭著說要(我們)去接他。”回憶起當晚的事情,葉女士說:“當時是孩子打的電話,沒跟老師說上話,我聽到旁邊有人說‘讓你家人過來接你吧’,不知道是誰說的。”孩子哭得厲害,葉女士心里著急,便又給班主任董老師打了電話,但一直沒人接聽。隨后,葉女士便和丈夫急急忙忙地趕到學校。
李女士稱,當時孩子的家長趕到學校已經十點多了,孩子們都在寢室外邊待著,“(老師)不讓孩子去睡覺”。班主任董老師告訴他們,孩子違反紀律了,需要停課帶回家教育。
校長:學生自己選擇要回家
車禍發生后,李女士十分生氣。“我就跟他班主任打電話,我說你看孩子傷成這樣了,你們怎么會晚上十點多讓叫家長、不讓孩子進寢室?當時老師說,這(車禍)在法律上來講是跟他沒關系的。”李女士說,“我希望他們能來醫院看看孩子,沒想到把電話掛了之后再打電話就直接關機了。一直到現在也沒有人出面,也沒有接到任何反饋。”
對于老師的做法,李女士表示難以接受:“畢竟是你的學生,你教了這么長時間了,晚上十點多接孩子,碰成這樣了,不應該看看么?”
同樣是晚上到校接孩子的葉女士,對班主任的做法也十分不滿。“在我們看來,有些事情其實老師是可以解決的,學校不應該有那種小題大做的傾向。”
對此,夏都中心學校的李校長表示,夏都中心學校是寄宿制學校,學生吃住都在學校,學生在校不能點外賣。學校發現學生點外賣,會有相應的懲罰措施,“比如說叫家長,讓他(他)回去反省”。
那么老師是否有必要在晚上十點多這樣一個較晚的時間要求家長到校接走學生呢?李校長說:“不可能是晚上十點,晚自習一放,才九點左右。”但第二天,李校長告訴記者,班主任確實是在晚上叫了家長,但是時間是九點多。
李校長稱,宿管在打掃宿舍的時候,發現了被學生丟在自己柜子里面的垃圾。隨后,宿管叫來了年級主任、班主任和學校政教處的老師。“班主任過去之后,當時其他學生都是初犯,批評教育后就回寢室休息了。”
李校長說:“當時老師(班主任)就問這個學生(小偉),你是屢犯,按要求你得回家,要回家就通知家長來接。”李校長稱,隨后,學生自己選擇要回家,并且給家長打了電話。
但小偉和小鵬均表示,老師并沒有詢問他們是否要回家。小偉說,自己當時是想在學校待的,但是老師執意讓們打電話給家長,所以自己就去打電話了。小鵬也稱,當時老師直接告訴他們“回家反省”。
老師在晚上十點左右讓家長到校把孩子接回去教育的依據是什么?老師的行為是否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對于校規的執行和監督,學校和相關部門是否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記者嘗試聯系小偉的班主任董老師,但電話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而李校長表示:“學生出�;丶遥菍W生(自己)的要求,且有家長帶著,寫了請假條之后回家,班主任老師是盡到了他的職責。”至于董老師不接電話的原因,李校長表示,董老師7號一早就送孩子上大學去了,所以不方便接聽電話。
禹州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尚不清楚此事,并以工作繁忙為由,暫拒了采訪。
專業人士:學校未完全盡到責任
由于小偉的監護人只有父親一人,因此,有著多年從教經驗的四川某高校的楊老師表示,在此事件中,學校對未成年人監護權的移交存在一定的問題。
“你把孩子移交給家長的話,就一定要移交給有監護權的人,而不是有人接就交給別人。”楊老師表示:“當時去接人的是孩子父親的朋友,對孩子沒有監護權。學校把孩子移交給了一個沒有監護權的人,校方屬于沒有完全盡到責任。”
小偉父親的朋友李女士稱,“由于小偉的家庭關系比較復雜,此前家長也曾多次和老師溝通過,但一直未能得到老師的理解。并且現在孩子正在讀初三,面臨中考,學習壓力非常大,停課幾天無論是從孩子的心理上還是學習上都會產生重大的影響。”
學校處分未成年人應充分聽取監護人意見
《河南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第三章第十五條規定:“學校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責令未成年學生停課、轉學、退學或者開除未成年學生。學校處分未成年學生,應當充分聽取未成年學生的陳述和申辯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意見。”第二十二條規定:“學校對單親家庭的未成年學生、未成年學生中的孤兒、殘疾者,應當采取保護措施,幫助其克服學習、生活中的困難。”(記者柴紅煒 實習記者李桂)
(文中涉及未成年人的名字均為化名。)
(新媒體責編:news)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