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近日,澎湃新聞報道稱,安徽銅陵市政府信息公開網存在泄露居民個人信息的情況,包括公民姓名、聯系電話甚至詳細的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全“裸奔”在網上,可隨時公開查閱。更糟糕的是,有些信息還是“孕前優生檢查參檢人員名單”,結果夫妻兩人的姓名、身份證號都上網了。事件引起了安徽省高層的關注,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已經下發了《關于迅速開展涉及個人隱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已公開政府信息中包含公民身份證、詳細居住地址及聯系方式和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對外公開的信息。
既侵犯公民個人隱私,也有損政府公信
輿論認為,因地方政府工作疏漏導致的群眾個人信息泄露,實屬不應該。這是對公民隱私權的侵犯,讓信息公開的質量打了折扣,也損害了政府部門的公信力。
荊楚網評論說,從中央到地方,都有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規定要求,其中應該會有一條“紅線”,就是群眾的個人隱私,未經授權,絕對不應被公開。這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也有明確規定。那么,現在缺少的,可能就是如何不打折扣地落實好這些規定,守穩、守住群眾個人信息的安全“底線”。
半島網評論說,銅陵市發生的泄露公民隱私顯然是一次教訓。官網決不能出現泄露公民隱私的“窟窿”,信息公示不能成為侵權公示。各地各部門須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認真查找、封堵相關漏洞,建立和完善審查機制。
應在信息公開與個人隱私權之間做好平衡
網民認為,這次事件在提醒社會去思考,在信息2.0時代里,政府該如何把握政務公開和公民隱私之間的平衡。
網民“沈彬”說,政府政務信息公開的目的,是為了滿足公眾的知情權,而不是對上交差了事。因為是要滿足公眾知情權,那么,就需要與當事人的其他私權利進行平衡。政府不能為了自己方便,應對檢查,就把公民的信息豁出去,更不能把領取政府補貼資助,變成以犧牲個人隱私、個人顏面為代價的“嗟來之食”。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趙宏認為,我國既往在信息權方面的公法研究和制度實踐,主要聚焦于政府信息公開和公民知情權的保障,在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卻凸現嚴重的制度空白。為實現對公民信息權的完整保護,我國在信息權保護領域的公法研究和立法應實現從信息公開到信息保護的風向流轉。
針對在一些情況下,政府的信息公開會與公民的個人隱私保護發生沖突的情況,有網民認為,這并不代表,只要是個人隱私,無論是誰,無論什么情況,無論是何種處境,都不能被公開披露。在為了公共利益的保護的情形下,對公民個人信息的披露實質是對整個社會以及整個法治體系負責,并不是對公民的隱私權的侵犯。但同時,政府也需要進行一定的自我限制。公開的主體、方式是否合法,內容是否必要,都是需要在執行過程中加以規范和限制的。
保護隱私還須重視捍衛個人信息自主權
還有輿論認為,當前人們對待隱私的態度,也在發生著一些變化。海量的個人數據更多是人們出于自身生活、工作乃至與外部社會取得聯系等需要選擇自主提交。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守護好最在意的部分”就成為信息收集和存儲方在隱私保護方面亟待重視和解決的問題。
對此,南方都市報評論認為,網絡購物平臺乃至政府網站,無一例外地成為公民個人信息的侵權者,關鍵不在于特定信息能否被公開,而在于類似的公開行為處于不被授權(或者霸王條款的過度授權)狀態,將個人信息提交給特定機構,還是公開給更廣泛人群,這屬于公民自主權范疇。法律化的公民個人信息保障關鍵在于明確和捍衛這種憲法權利層面的公民自主,無論是通過政府執法予以監管,還是通過訴訟化的渠道宣示司法態度,尊重公民處分自身合法權益的這種自主性,便是法律存在、運行的重要意義和價值。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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