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一起3年前的礦業企業向沙漠直排尾礦事件再次進入輿論視線。有人發現,雖然涉事的青海省海西州慶華礦業有限公司多次已被罰款,并已按要求整改,但是被污染的沙漠環境仍然沒被修復,責任人也沒被追責。
從11月24日至12月7日,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共監測到網絡新聞483條,報刊新聞20條,App文章119篇,微信公眾號文章109篇。
輿情發展脈絡
輿情產生:沙漠里發現“污染湖”
11月24日下午,有媒體報道“青海慶華礦業被指向柴達木沙漠直排尾礦”,指出當地慶華礦業涉嫌“尾礦直排”“尾礦庫無防滲措施排放尾礦”行為,造成環境污染,引發輿論關注。
11月初,環保志愿者發現青海省海西州慶華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稱慶華礦業)尾礦大面積直排入柴達木盆地沙漠。據了解,尾礦中的主要成分為重金屬和洗礦使用的藥劑,會對環境造成極大污染。而在尕林格礦區,慶華礦業已是惟一一家選礦廠。此后,新華網、澎湃新聞等媒體開始報道此事,有的媒體用“這企業在沙漠里排出一個污染湖”來形容污染物面積。
輿情發展:官方回應 污染是3年前的
格爾木市環保局11月24日回應稱,此前并未發現該廠存在尾礦直排情況。隨后,環保部西北督察局、青海省環境保護廳、海西州委州政府、格爾木市委市政府于當日晚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實地調查。11月27日,慶華礦業被海西州政府約談,并表示全力支持配合調查,快速啟動整改工作。
11月28日晚,格爾木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稱,經現場調查,上述尾礦直排違法行為發生于2014年8月前。地方有關部門曾多次對該企業進行檢查,6次責令企業整改突出環境問題,并給予兩次行政處罰,罰款共計約8萬元。2014年8月至2017年2月,慶華礦業停產。其間根據環保部門的責令整改,整改后基本符合環評要求。2017年3月慶華礦業恢復生產,之后未出現違規排放情況。但此次調查中發現,企業仍然存在對環保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管理層人員更換頻繁、環保投入嚴重不足等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
格爾木市政府表示,將請第三方權威機構對排放造成的環境影響予以科學評估,并根據環境損害評估結果啟動問責程序,編制整治方案,經審查通過后立即組織實施環境恢復治理,對企業和相關責任人依法處罰。這一系列回應引起更多媒體關注。
輿情持續:是否存在“以罰代管”
也就是說,3年多前直排的尾礦至今仍在沙漠。那么,這可能造成哪些環境影響,應該如何妥善處理?11月28日,澎湃新聞引述多名專家觀點,認為要評估后再制定修復方案,沙漠地處無人區,影響人體健康的風險較小,但還要分析污染物會不會移動、擴散。對沙漠的環境修復通常不在優先開展治理的范圍內。而為何被曝光后才問責,也是輿論追問的另一個原因。有網民認為,制止、罰款不能代替問責,更不能代替環境修復。
輿情反饋
《法制日報》刊發評論《排污區背后是監管無人區》,稱把責任推給過去,把2017年發現的事歸罪于2014年,這是簡單的。可是,未來呢?
沙漠腹地既是環境脆弱的地方,也是經濟發展貧弱的地方。地方想要發展經濟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如果是以犧牲環境作為代價,對企業違法排污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注定得不償失。這條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不應該繼續走下去了。企業向沙漠排污,幾乎是無法隱藏的,只要地方上真正有保護環境的決心,沙漠排污沒理由管不住。
要用經濟的手段重罰,用法律的手段嚴懲,必須大幅提高沙漠排污的違法成本,不能“罰酒三杯”,下不為例。更重要的是,必須強化對監管失職的問責,嚴肅追究監管不力的官員責任,不能讓沙漠排污成為監管上的無人區。
《新京報》追問,3年前向沙漠排污,為何如今被曝才問責?就目前看,當地的回應仍留下疑問:若依照當地官方說法,污染是“舊賬”,當地環保部門也被查實曾多次予以制止和處罰,那如今再準備啟動問責,究竟有何意味?那些污染物又為何仍未得到修復和治理?
當地擬對違規排污企業問責,這也是“依法治污”的應有之義。此前事發地環保部門就曾因慶華礦業尾礦庫未按環評及批復要求建設罰款,可光制止和罰款,跟系統性問責仍是兩碼事。
礦企向沙漠直排,縱是“舊案”,其遺留的污染土壤修復、問責可能不及時等問題,也亟待被正視。對于這些由違規排污帶出來的“后續處理欠妥問題”,當地有關方面也不妨給出明晰交代。
網民觀點傾向性
質疑“以罰代管”(29%)
@天哪快瘦吧:收了罰款就不處理已污染的環境了嗎?
處罰太輕(23%)
@前灣港路扛把子:8萬元這種企業根本不放在眼里,應加大處罰力度。
擔心污染造成的影響(18%)
@搖擺不休的天秤:沙漠也有生物圈,沙漠也有地下水。這種行徑會對自然生態造成嚴重破壞。
要提高環保意識(18%)
@heibaitutu:人類已經消耗大自然很久了,就不打算給自己還有其他生物留條后路嗎?
在沙漠執法確有困難(12%)
@仇卡農:一方面是懶政,但也有海西州地域廣、車輛進出沙漠不方便等因素,形成執法盲區。
輿情觀察
近年來,公眾的環保意識越來越強,環保成為輿情的高發領域。這次的“礦企向沙漠排污”事件發生在3年前,算得上“陳年舊案”,但曝出之后仍然獲得了相當高的輿論關注度。雖然涉事企業已被處罰并進行了部分整改,也還是引發了“罰得太少”“以罰代管”的質疑,甚至有網民將罰款8萬元調侃成“罰酒八杯”,足見環保工作的復雜性、敏感性。
說起“礦企向沙漠排污”,很多人第一印象是騰格里沙漠污染事件。該事件曾引起公憤,習近平總書記還專門為此作出了重要批示,被認為是環保史上有里程碑意義的“大案”。正是那次事件,使公眾認識到沙漠生態環境的脆弱。
在有前車之鑒的情況下,慶華礦業再次觸動了敏感的神經。尤其是污染物在原地3年未經處理,一個湖那么大的污染物照片觸目驚心,使公眾對新案舊案進行了忽略,將關注點放在了治理與追責上。
事件曝光后,當地有關部門立即表態,從調查到回應,也只用了4天時間,處置較為積極。官方“3年前舊案”的回應,與志愿者和媒體發現的“污染物已干涸”,在事實上可以相互印證,壓縮了輿論猜測的空間。而且沙漠大多地廣人稀,或是無人區,日常執法監管確實難以深入、存在難度。這些因素都使輿情沒有進一步擴大。
不過從網民反饋看,仍存一些質疑
1、不能諒解污染3年不治理。按公開數據顯示,該企業共排放尾礦漿約590萬噸,污染帶蔓延16公里,長達3年未進行治理,有些說不過去。
2、涉事企業多次被查出問題,反復整改和罰款,有過數次“前科”,停產前何時最后一次排污,有待深入調查。
3、涉事企業多次被處罰款,3年后舊案重提才追究責任,是否存在“以罰代管”。
4、根據“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類似污染后企業是否以及如何承擔生態修復責任,有待進一步公布。畢竟污染對生態環境以及人體健康的影響,才是環境輿情高度敏感的根本原因。
雖然對具體事件的記憶會逐漸淡忘,但事件造成的生態影響和社會討論可能長期存在,影響著有關部門的公信力和執法威信。沙漠排污事件已非孤案,應當引起相關地區地方環保部門的重視,理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完善事前預防及善后措施。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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