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過去幾年,隨著安全和法律意識的提高,車主對各類代駕服務已經并不陌生。近日,某代駕平臺在代駕的基礎上干脆推出了“代喝”服務,卻遭到各方質疑。
酒量也能夠“共享”?2015年起,每年春節期間都會有關于“滴滴代喝”的段子在網絡流傳,指的是一個創業點子——類似網約車平臺,通過手機APP即能找到附近空閑的用戶,預約之后對方便可前來“代你喝酒”。
去年12月28日,北京一家代駕公司“e代駕”讓這一想法成為現實。據悉,這個名為“e代喝”的服務是該公司推出的一個微信小程序,自上月下旬開始陸續上線,目前已覆蓋北京、上海、廣州等全國36個主要城市,已擁有了1萬名以上的代喝人。
e代駕方面認為,從最基本的功能看,e代喝滿足了人們找人代喝酒的剛性需求。
公開資料顯示,e代駕成立于2011年,擁有20萬名專業司機。目前,e代駕已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近300個城市開通代駕服務。
免責條款遭質疑
記者通過該微信小程序發現,想成為“代喝人”,用戶無需進行實名認證,只要在注冊時提供頭像、昵稱、性別、位置、酒量等信息,并且不需要接受任何審核。在酒量一欄中,可自行標注啤酒、紅酒、白酒的酒量。記者通過“e代喝”界面發現,附近有十多位用戶,“酒量”清一色為:“啤酒一直喝,紅酒三箱起,白酒三斤起。”
用戶提供的個人酒量信息如何鑒定?據該小程序內的《e代喝信息展示服務平臺用戶使用規則》,“平臺為用戶提供代喝酒量展示服務,展示信息為代喝信息提供方理想化信息。用戶與代喝酒量信息展示方在進一步溝通中有告知真實信息的義務,避免產生信息糾紛。”
代喝過程中出現意外如何追責?根據該使用規則,平臺在提供信息展示服務的同時執行以下免責條款:“用戶須向平臺提供真實合法的有效信息,如因提供的信息虛假、錯誤、不準確、不完整,所導致的展示服務及信息偏差、失誤,平臺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引起的任何損失由用戶自行承擔。
也就是說,該平臺對用戶信息的真實性既不負責也沒能力進行審核,用戶雙方自行承擔有可能引發的損失和責任。
這樣的使用規則是否成立?其中提到的免責條款是否有效?廣東勝倫律師事務所律師肖挺俊認為,結合《合同法》相關規定及在司法實踐中的現有案例,這類免責條款很可能被認定為格式條款,其有效性存疑。如果用戶在“代喝”時出現意外發生糾紛提出起訴,實際操作中恐會判定平臺的免責條款無效,要承擔連帶責任。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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