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的養老產業進入了迅猛發展的階段。大批敬老院如雨后春筍建起,而在“利民工程”表象的背后,鉆“空子”的事兒倒也不稀奇。近日,樂清柳市鎮山弄村部分群眾向記者舉報稱,在浙江溫州樂清市,有一處名叫“余霞樂園”的敬老院,從開工至今十余年,涉及相當多的問題,導致一直沒有開門迎客,為此記者決定實地探訪。
建設敬老院部分用地非法 可以隨意“捐贈”?
記者走訪過程中接觸了山弄村的部分村民。按照相關群眾的說法,整個事情還要追溯到2011年2月,原興樂電纜董事長虞一杰在柳市鎮山弄村楊八洞景區投資建設敬老院“余霞樂園”,余霞樂園的5 號樓建在了山弄村集體土地上,其中有400平米的面積沒有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核,沒有經過村民們同意,屬于違法占地。
(圖為:5號“樓堅強”)
由于該項目不符合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樂清市國土資源局于2013 年6 月9 日曾作出行政處罰:限期拆除建筑物,恢復土地原狀,歸還山弄村。并于2014 年8 月12 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是至今5號樓依然“樓堅強”。
據山弄村村民介紹,虞一杰在余霞樂園在建設過程中,還大面積挖山賣石,撈取利益,嚴重破壞了山弄村原有的沿街水渠,致使50畝水田干旱,因上述原因,虞一杰與山弄村村民發生矛盾,導致工程停頓。更為嚴重的是余霞樂園既然已經蓋樓了,那么,應該支付給相關村民的征地款卻遲遲沒有到位,村民中甚至有流傳著“原村委會個別干部與虞一杰伙同侵吞了該筆款項”的說法。
(圖為:樂清國土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一直到了2013 年10 月,劇情卻突然反轉。虞一杰將余霞樂園自愿、無償、永久性的捐給樂清市慈善總會。相關村民提出疑問說;在非法征地、水渠修復、征地款項等問題都未妥善解決的情況下,虞一杰將余霞樂園“無償捐出”,難道虞一杰有權力代表我們老百姓用我們的土地來捐贈嗎?有村民還說;“虞一杰是把這個爛攤子通過政府洗白,最后自己在進行后期的運營,整個事件都是一個偽慈善的幌子”。然而,樂清慈善總會明知余霞樂園項目問題重重,甚至涉及法律風險,依然坦然接受捐贈,這背后到底又隱藏著怎樣的目的呢?
帶著村民的這些說法和疑問記者實地走訪了樂清市慈善總會,溫姓工作人員稱會長在開會,不便打擾,說時機不合適,拒絕協助聯系會長。隨后記者撥通了時任會長周必華的手機,周會長以開會為由將電話匆匆掛斷,此情景下記者無奈走訪了樂清市委宣傳部和柳市鎮,希望宣傳部協調采訪周必華會長、采訪虞一杰副組長(2010年被樂清慈善總會任命為余霞樂園基建領導小組副組長)、采訪樂清國土局相關負責人,但是得到宣傳部的回復是媒體已經報道很多了,你們自己可以去網絡上了解一下,該怎么報道都可以,不愿意協助協調相關人員接受采訪。因此,導致了一些應該接受采訪的負責人像躲“賊”一樣躲的遠遠的。隨后記者從網絡上了解了關于“余霞樂園”的相關報道,大部分都是來源于2015年的報道,這些報道當中均沒有提及到村民口中的征地、補償款項的問題,更多的是提及了虞一杰老人更希望“余霞樂園”早日開張。帶著這些疑問記者再次拜訪了山弄村現任村長,村長堅稱;“網絡上的報道部分不真實,那些報道涉及我們村民的訴求都只字未提,但是我們的實際情況就擺在了這里,誰來我們村里都能看得到的。”
(圖為:暢快的流水渠被截斷形成了臭水坑)
承包方稱承包了敬老院被覬覦
多方資料顯示,樂清市慈善總會最后接手了余霞樂園,2015年6月與上海豪爾頓集團簽訂了承包經營協議,將敬老院出租給了上海豪爾頓集團運營。豪爾頓集團在被隱瞞內情的情況下簽署了承包協議,協議簽署后立即依照協議內容,做了長達半年的高強度工作,集團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解決了虞一杰與村民多年積累的矛盾與問題,終于修復了與山弄村村民的關系,做通了山弄村村委會和村民代表工作,獲得了村民對于余霞樂園后續建設的支持。
然而,就在敬老院迎來開業曙光的時候,劇情再度反轉,原因是;原先的“捐贈者”虞一杰強烈拒絕提供余霞樂園的設計、建設資料,導致工程驗收工作受阻,項目再度擱置。為此,承包方多次向樂清慈善總會促要該資料,作為余霞樂園業主方的樂清市慈善總會,應該做的是積極協調要求虞一杰提供原始材料,不應該是一再敷衍豪爾頓集團,更過分的是要求豪爾頓集團自行疏導與虞一杰的關系,慈善會似乎是搞錯了主體關系。承包方稱;虞一杰不提供原始設計建筑資料是因為他心存不甘,眼見豪爾頓集團與村民達成共識開業大吉之際,他最大的意圖是想趁機奪取承包經營權。
同時,在整個事件中處于最被動地位的山弄村村民,至今仍未收到應得的征地款,村中水渠也沒有得到妥善修復。
讓人觸目驚心的是,由于多方力量的糾結,致使原本利國利民的余霞樂園項目爛尾至今。而在這件事情中,樂清市慈善總會不本著為民造福的慈善之心,盡快解決問題,保障各方合法權益,而是百般“不作為”,其背后的利益關系顯而易見。
法律明文前面 權益又該如何保護?
在國土部最新頒布的2017《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第四十七條中,明文規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兼顧國家、集體、個人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給予公平合理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而在余霞樂園項目糾紛中,山弄村村民的利益不知被放到了什么地方,征地款遲遲沒有補償農民,嚴重侵害了當地村民的合法權益。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樂清市慈善總會在已經與上海豪爾頓集團簽署了相關租賃協議的情況下,不積極主動的解決阻礙合同執行的各種問題,而是推卸責任,已經違反了上述法律條文,致使原本一件民生善舉,變成了爛尾工程。
我們迫切期待樂清市相關政府部門盡快介入,保障守約企業的合法權益,讓余霞樂園盡快完工,將慈善真正為老百姓所享有。
(新媒體責編: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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