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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鄭州一名男子手提兩條金魚乘坐地鐵,安檢工作人員將其攔下,并稱地鐵上不能攜帶寵物。該乘客認為金魚不屬于寵物,堅持進站,再次被攔下后,他情緒激動,將金魚扔在地上,兩條金魚在地上跳了幾下就不動了。該消息在網上廣泛傳播,網友也由此對“金魚是否能被帶上地鐵”這一話題展開了熱烈討論。有網友認為,這一規定過于嚴苛,缺乏人性化;也有網友認為,這是在保障其他乘客的安全。
地鐵安檢照章辦事,卻招致了網友的吐槽連連。說到底,或許還是因為當事男主性格太過剛烈,兩條金魚結局太過悲慘,故而無形之間激起了不少人的同情與共鳴。若不是情節極端戲劇化,類似新聞根本不會引發關注,更不用說牽出關于地鐵管理條例一本正經的討論了。其實,在大多數情況下,所謂“禁止活體動物上地鐵”的規定都得到了很好的執行,也并未引發明顯激烈的摩擦。只不過事有例外,此番備受圍觀的奇葩事件,打亂了原本的默契。
事發之后,網友紛紛對“枉死的金魚”深表遺憾,而由此衍生的,照例又是一番段子式的戲謔調侃。大體而言,公眾還是以相對輕松的心態來看待這一鬧劇,而后順帶著又進行了一番煞有介事的公共探討……金魚到底能不能進地鐵?無論是支持者還是反對者,想必都能列出自己的一系列理由。于前者而言,金魚人畜無害,既沒攻擊性也沒傳染性,自然可以進地鐵;而在后者看來,養金魚的水可能灑到地上導致乘客滑到,凡此種種意外還是防患于未然的好。
作為多數城市地鐵管理的通用規則之一,“活體動物不得進地鐵”的規定其實有著兩方面的屬性:首先,其確實體現了以最謹慎的態度、最嚴苛的標準來防范公共風險的金科玉律;其次,僅就形式和結果來看,這一規定又的確存在著“一刀切”“太機械”等等弊端,因此很難說是最優方案。而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城市在實踐中也正慢慢對此進行修正,比如說蘇州允許“密封的魚缸進地鐵”,西安則明確“小金魚、小烏龜、小松鼠等活體可以進地鐵”。
可以預見的是,作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一部分,地鐵的安檢規定也必然會逐步趨向于細化和完善。這個過程需要耐心與等待,也需要公眾以個案為契機發聲推動。此次鬧得沸沸揚揚的金魚事件,想必就大概率會促成鄭州順勢優化相關條款。對此,我們固然樂見其成,但倘若換個角度重新梳理此事,同樣應該明確一點:即便地鐵安檢的某些條例有待商榷,可是這并不妨礙我們選擇替代性的出行方式來避免損失。換而言之,金魚更多還是死于主人的偏執,而非安檢的堅持。
推動公共規則的改善是一回事,保持變通并最大程度維護自己的利益則是另一回事。動輒以一時偏激試圖當場爭得一個立時可見的“妥協”,實在是太過執拗、太過天真了。借由此事,我們所當反思的不僅僅是個別公共條款的合理與否,更應該是我們對待此類規定的態度與技巧。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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