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交所在成都舉辦2016年第1期擬上市公司董秘后續培訓班,深圳懷新企業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懷新投資”)副總經理、中國上市公司輿情中心(“輿情中心”)首席分析師彭松,應邀擔任授課嘉賓,做《擬上市公司媒體與輿情管理——跨越以及跨越之后》主題演講。
彭松指出,IPO輿情存在兩個輿論場,一是證券從業者、投資者、財經媒體輿論場;二是社會公眾的泛財經輿論場。而從負面輿情發源地來看,除四大證券報、市場化財經媒體、都市報財經版、門戶財經頻道和垂直財經網站等傳統渠道外,以微信、微博為代表的新媒體平臺和以雪球為代表的高質量投資者社區,逐漸成為資本市場重要的傳播載體,對擬上市公司輿情環境和輿情管理構成挑戰。
輿情中心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4月7日,不包括7家終止審查企業在內,共有624家IPO候審企業,公司預披露日之后媒體報道開始增多,上會日至發行日公司負面報道比例大幅增多,從預披露日到發行日之間高達72%的公司出現負面報道,而未過會公司負面報道的比例顯著高于已過會公司。
IPO被否公司在預披露期間負面輿情比例高達75%,對應的, IPO過會公司負面輿情比例為39%。但即便是過會公司,若負面輿情嚴重,也面臨著監管要求補充解釋材料、過會至上市平均時長增加等問題。由此可見,負面輿情可能增加IPO不確定性。
對此,彭松認為,企業上市成為公眾公司,必然面臨更多的監督,期待在此期間完全沒有批評和質疑并不現實,作為擬上市公司,對于輿情發生、應對投入和應對效果都應有合理的預期。
如何進行有效的輿情管理,輿情中心首創“FACE(正視)原則”。對此,彭松講到,“F”即“Fact”:尊重事實,面對輿情危機事件,公司既不能裝作不知道,也不能捏造事實、違反信披規則。“A”即“Active”:積極主動,無論是公司還是涉及公司高管個人的輿情事件,主動了解輿情優于被動接受輿情發生、主動行動優于消極沉默、快速響應調度內外部資源更有助于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C”即“Channel”:疏導輿論,猜測與焦慮是促使負面傳播的一大動力,因此公司必須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不同階段的引導工作,最大程度確保信息公開透明,減少誤讀。最后,“E”即“Equal”:信息對等,面對敏感輿情,公司應把握好“平衡”的藝術,針對不同“聲源”和“音量”由對等的回應人通過對等的渠道進行回應處理,忽視和過于重視都是平衡把握不到位的表現。
整體而言,對于擬上市公司的輿情管理,彭松建議,戰略上,企業要正確認識輿情,設立合理的輿情管理目標與預期;戰術上,公司可以保持低調,但不做鴕鳥,統一口徑,謹慎回應。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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