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松江區人民檢察院對去年“5.23”中環線高架道路損壞案被告人鄒立國、趙寶山、李興權、李家大依法提起公訴。
松江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鄒立國、趙寶山在運輸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情節特別惡劣,應當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興權、李家大駕駛嚴重超載車輛,違法駛入中環高架道路,過失致道路損壞,造成嚴重后果,應當以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新媒體責編: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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