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政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李健23日在解讀《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時表示,信息公開是慈善組織的基本義務,是慈善組織接受各方面監管的基礎。從慈善組織和慈善活動的特點出發,辦法突出了對慈善組織財產活動和公開募捐的信息公開。
當日,民政部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李健在發布會上指出,對財產活動的監管是對慈善組織監管的重中之重。為了配合對慈善組織財產活動的管理,辦法主要從重要性和關聯性兩個角度明確了慈善組織財產活動的信息公開要求。
李健稱,從重要性角度來說,強調了三個重大環節,即:重大資產變動,重大投資,重大交易及資金往來要向社會公開。有關“重大”財產活動的標準由慈善組織自我決策并向社會公開,讓組織自律和社會監督共同發揮作用。從關聯性角度來說,強調了慈善組織的發起人、主要捐贈人、管理人員、被投資方等重要關聯方,將慈善組織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捐贈、資助、共同投資、委托投資、資金往來納入公開范疇。
“全面公開關聯交易,既可以有效防止慈善組織的財產被侵吞、挪用、濫用,又沒有限制關聯方對慈善組織作貢獻,有利于慈善事業健康發展。”李健說。
在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的信息公開方面,李健表示,辦法要求公布在本組織領取報酬從高到低排序前五位人員的報酬金額,公布本組織出國(境)的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用、招待費用、差旅費用的標準,監督慈善組織是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要求“遵循管理費用最必要原則,厲行節約,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并要求公開募捐活動全過程對外公開,也就是事前、事中、事后都要公開相應的內容,滿足社會監督的需要。同時要求慈善項目至少每三個月公布一次進展情況,項目結束后還要做全面公開。
《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于8月初公布,9月1日起施行。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